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上一页 300元牛仔裤检测费3000 维权成本高吓退消费者(2)

2012年03月15日 14:0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调查:四成消费者不愿费力维权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遇到消费纠纷,会采取措施的消费者比例为58.5%,有超过四成的消费者未采取过任何措施。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遭受了不合理的对待后采取了冷淡的态度。这其中有50%的群体是因为维权耗费时间、金钱,导致维权成本太高而放弃了权利。消费者最担心的是在已经遭受了不公待遇后,纠正这种不公待遇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权衡,放弃了权利。这也反映出“维权成本”是当前维权行为中最大的障碍。

  此外,“不看好结果”与“维权程序太复杂、麻烦”分别获得了17.5%和17.1%的选择比例。“不看好结果”反映的是维权的信心,而“维权程序太复杂、麻烦”反映的同样是维权成本。此外,“不清楚维权方式”和“维权举证困难”的选择率分别是7.4%和5.8%,这两点反映的是维权手段的缺失。维权成本、维权信心、维权手段分别是消费者维权中顾忌的三大因素。

  记者随机采访了30名市民,他们对于付出这么大精力去争取赔偿的做法并不认可。“为了一点小事就上法庭,感觉像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还不够麻烦的呢。”市民刘先生说,“这种事情一般不会碰上,如果碰上了就自认倒霉。”孙女士则说:“出现纠纷费劲巴力的检测,证实了产品确实存在问题,厂家也承认了产品不合格,但多数也只能换货或退货,没有赔偿。即便花钱请律师与厂家对簿公堂,官司赢了,也只能获得商品的双倍赔偿。”

  算账:直接协商纠纷最省钱最有效

  调查显示,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有超过95%的网民会直接要求厂商或经营者换货,对于消费者来讲,这是成本最低、最为快捷的解决途径。另外,63.3%的消费者会去售后服务部门维修,在不退货的前提下,这是次一级的方案。53.1%消费者会找到厂商或经营者直接退货,这一措施虽然最终不能获得所需的产品,但可以解决得较为彻底。

  上述三项均是消费者直接面对厂家或经营者,在需要第三方介入的其他情况中,有49.7%的消费者会到卖场管理部门投诉,41.8%的IT网民会到消协投诉,有33.1%的消费者会到网站社区发帖留言或通过微博等方式。只有不足10%的消费者会采取向媒体反映和诉诸法律的手段。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消费者遇到问题时会首先从当事人方面寻求结果,其次是与当事人方面有管辖关系的部门,再次才是采取公众领域的手段,这一顺序逐层升级,逐渐扩大事态影响力。

  对于维权途径,28.3%的消费者认为最有效的途径是与厂家或经营者协商,23.4%的消费者认为是向厂家或经营者所在的卖场管理部门投诉,再次是认为向工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为最有效途径,选择此项的比例为18.8%,另有15.2%的消费者认为请消协调解为最有效途径。7.1%的消费认为向媒体反映最为有效,认为法律诉讼和在网上发帖发微博最为有效的比例分别仅为4.3%和2%。本报记者 高薇

  说法

  律师:消费者不维权多因负担重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李利威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检测费究竟谁先垫付,他个人认为如果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有怀疑,需要质监局检验,这部分费用只能由消费者先支付,也就是遵循“谁先提出谁先付费”的原则。

  因此,在日常消费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消费者,不少都选择了“沉默”,宁愿吃“哑巴亏”。

  李律师说,消费者个人面对商家时总是弱者,这让大多数遭受侵权的消费者望而却步。“多数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不淡薄,让他们没有信心的是维权负担太重,困难太大。消费者真正关注的已经不仅仅是维权意识了,而是费尽力气举证之后能够获得多少的实惠。”本报记者 高薇

【编辑:黄楠】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