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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五十年资料(九):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0809.jpg (34747 字节)中新社北京八月十日电新中国五十年资料(九):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六日十五时,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新华社当夜发表了《新闻公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声明指出:“中国发展核武器,不是由于中国相信核武器的万能,要使用核武器。恰恰相反,中国发展核武器,正是为了打破核大国的核垄断,要消灭核武器。”“中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政府向世界各国政府郑重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问题。作为第一步,各国首脑会议应当达成协议,即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很快可能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承担义务,保证不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区使用核武器,彼此也不使用核武器。”“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尽一切努力,争取通过国际协商,促进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崇高目标的实现。”
中国研制和发展原子弹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为了打破帝国主义的垄断,保卫国家安全,中国必须尽快发展自已的导弹核武器。
一九五五年,毛泽东亲自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作出了创建中国核工业、研制核武器的历史性战略决策。一九五八年七月,北京建立了核武器研究所。 一九五九年六月,苏联毁约停援后,北京核武器研究所进行了第一颗原子弹的前期研究工作。一九五九年三月,中央军委决定将核武器试验基点定在新疆罗布泊西北地区。一九六二年底,核武器试验基地初步建成。为了加强领导,做好各方面的配合,确保原子弹研制成功,中央成立了十五人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到一九六四年第一颗原子弹爆炸,中央专门委员会为此一共召开了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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