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八日电
为确保国庆庆祝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北京市公安机关本月六日发布《通告》,对在北京市的无合法身份证明、无合法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外地来京“三无”人员,责令限期在十日内离京返乡。
《通告》还规定,对在北京市非法从事务工、经商、服务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已经办理《暂住证》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吊销,责令其限期离京。宾馆、饭店、招待所或者其他旅店业,不得向无合法身份证明的外地来京人员提供住宿。已提供住宿的,应当立即予以清退。同时,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无合法身份证明、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或提供居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得雇佣或留宿“三无人员”。
有关部门重申,外地来京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予以收容遣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