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五十年
两代“资本家”
中国私营企业 今昔各有感言
张雷/文
1949年9月29日这一天,许多中国民族资本家和私营企业主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中共建政前的第一届政协大会这天在北平举行,大会上通过的《共同纲领》,相当于当时的临时宪法,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那之前的很长一个时期,歪曲的宣传使许许多多的人认为“共产党一定会共产”,大家都对私人资产的法律地位问题关注并焦虑着。一些人还纷纷将企业和资产转移到海外。不过,《共同纲领》中这句笼统的话,多少还给私营企业主们一些安慰和希望。
震荡年代:紧急措施稳“商心”
当时,新中国刚刚建立,长期受到战争影响的城市工商业整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
1950年4月,上海出现经济危机,通胀的虚假购买力消失后,许多工厂关门、商店歇业,经济陷入萧条。毛泽东于4月23日致电中共将军市长陈毅要求迅速解决经济危机。后陈毅采取五大措施紧急救市,包括实行公私兼顾政策,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订货,并改善劳资关系,照顾双方利益--中国的一部政治题材电影《陈毅市长》所描述的就是这个背景,而电影上出现的资本家也都是符合当时情况的真实人物。
这些措施推出后果然见效,毛泽东还曾对陈毅在上海的做法表示肯定,并建议各大城市参考。
两个月后,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开全国7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计划调整全国私营工商业。针对当时私营工商业遇到的商品滞销、生产缩减的困难研究对策拟定措施,会议决定调整公私关系,对私营工业实行国家委托加工、订货和收购,优先保证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发展,使私营经济处于国家计划领导之下。另外,还决定调整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由国家统一控制产销平衡,避免产销无政府状态。
从这时起,私营工商业通过调整开始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
被要求统购统销以后
建国初期的物资紧缺问题很快因朝鲜战争而更突出。
1951年,为打击和限制奸商抢购和囤积居奇,中共决定对主要农产品和棉纱实行有计划的统一收购和统一供应,两年后又先后实行粮食和油料的统购统销。
这一年3月,政务院根据《共同纲领》颁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这项经济政策规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鼓励并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切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应执行政府制定的重要商品的产销计划,以克服盲目生产、逐渐走向计划经济等。
这项政策客观上给民族资本家和私营企业主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虽然被要求进入国家的“统购统销通道”但毕竟比《共同纲领》更明确地承认私营经济,效果也比较明显:同年9月,官方公布的财经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工商业继续好转,普遍出现淡季转旺的景象,全国各城市私营工商业开户数比歇业的多。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私企政策也开始变化:次年1月,官方开始试行计划经济。与此同时,中共于年底展开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浪潮,到此时则被扩大到“五反”即: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各地工作队甚至进入私营厂店。
一个月后,重庆公安机关还破获一个“反动奸商的地下指挥机构”“星四聚餐会”,五人被捕。当年的报纸刊登着警方的说法:“该组织是重庆一批著名资本家组成的,他们合谋策划收买国营企业工作人员和主管干部,垄断政府按计划分派的加工订货,有组织地掠夺国家财产达120亿元(旧币),严重损害了国家经济”。与其相关的外围组织“星五聚餐会”、“星六聚餐会”、“十一厂联络处”、“会计师座谈会”等亦被取缔。
又过一个月,《东北日报》披露,沈阳德生号化妆品厂经理腾希生,让自己的小老婆勾引派出所户口员,以便照顾自己的生意。
到这时,从各种报道和消息上看,资本家和私营企业主的形象有些变坏,百姓对一些现象普遍感到气愤。
这一年9月5日,毛泽东写信给当时的副总理、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说,“在现阶段,只应当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领导,而不宜过此限度”。在谈到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思想时,毛说,“这些要求对少数先进分子来说是可能的。当作一个阶级,则不宜这样要求,至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不宜如此宣传。”
“社会主义改造”开始
从1952年开始,国家经济已经全面恢复。
1953年6月,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表示“要在10年到15年甚至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同年9月7日,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时表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这大概至少需要3年到5年时间,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而且要出于自愿,因为这是合作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
一个月后,全国工商联成立,其任务之一是“协助政府逐步把私营企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陈叔通当选为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
到11月间,全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计划确定。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来自上海的消息令许多身在海外的工商人士感到惋惜--著名民族资本家聂云台12月间以74岁年龄病逝于上海。聂父是曾国藩的女婿,他本人曾与张骞、孔祥熙等人合办过多家企业,并独立开办湖南最大的协丰粮栈。而聂也曾是上海总商会会长和全国纱厂联合会副会长。
淹没在“公私合营”浪潮
从1954年,一个新词“公私合营”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报纸和文件上。中共高层1月间决定年内计划将500个私营厂矿转化为公私合营企业,私方股息与红利占25%,这一财经政策准备在10年内将国家需要而又有条件的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基本纳入公私合营轨道。
到9月间,全国人大通过首部宪法,“承认现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同时,国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出具体规定。
正当内地的资本家和私营业主为自身的出路感到困惑和猜疑的时候,海外的资本家则正在不断扩大发展--这年12月间,霍英东以20万港元买进香港铜锣湾一幢7层大楼,挂出“立信置业公司”的招牌,开始进军香港房地产。
对资本家和私营业主来说,形势到了1955年就显得更加紧迫:10月29日,毛泽东与全国工商联执委座谈时说,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工商业者必须认清社会发展的方向,并鼓励他们把自己从剥削者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说“资本家面前的路也只有公私合营这一条了”。
又过二十天,中央召集各地党委代表参加资产阶级改造会议,通过了有关决议,“要求一切重要行业的私营工商业分批分期实行公私合营。该决议决定,对于资产阶级,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逐步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在改造的同时给他们必要的工作安排,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对他们中对资产阶级改造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
此后全国工商联发表《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工商界走社会主义公有制道路。次年1月,全国掀起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高潮。
1956年2月8日,国务院推出三项政策,规定对公私合营企业给予一定优惠,使私营企业股东的信心得以保持。两周后,年轻的资本家们在全国工商界积极分子大会上向毛泽东致保证书,表示已“下定决心把自己从剥削者改造成光荣的劳动者”。
到这一年的6月,官方新闻机构称“全国资产阶级基本上已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上海滩著名的永安和先施两大百货公司也都纷纷加入了合营行列,报纸上刊登着合营后重张开业的大幅照片。
当时各地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纷纷欢呼“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党的报纸在评论中说,国家对资本家采取的团结改造政策取得很大成效,但也有些资本家为大势所迫,“白天敲锣打鼓,晚上抱头痛哭”。资本主义经济已“基本消灭”。
怎样“改造”资本家?
公私合营后,仍部分个体户自发经营手工工场,当时被称为“地下工厂”,而毛泽东年底前却在与黄炎培、陈叔通谈话时说他自己认为地下工厂因社会需要而发展起来,应使它成为“地上”和合法化,只要有市场和原料,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另外,“华侨投资100年也不要没收”。此后,刘少奇和周恩来也均表示支持。
这件事说明,虽然已经“公私合营”,但毛泽东的态度似乎并不是针对资本家口袋里的钱。那么,改造资本家和私营企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呢?答案是:思想和意识。
1957年6月,荣毅仁在《大公报》上撰文谈自我改造时表示对劳动人民的斗志和干劲表示由衷的钦佩,并谈及自己由于长期生活在旧社会“旧的东西很多、旧的影响很深,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政治立场,决不是经过整风运动就可以解决得了的,而的确要经过一个复杂、艰巨、长期的斗争过程”。
荣毅仁写到,“我要经常以毛主席提出的6项政治标准来鞭策自己”,那么“我终究可以得到根本改造,成为一个光荣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在当时,荣毅仁的表态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资本主义代表荣氏家族的转折。其它民族资本家代表如王光英、孙孚凌、经叔平等也都纷纷学习理论,开始重新认识新中国经济。
消亡年代:回到人民群众的队伍中
整个60年代,中国政治社会的动荡使经济发展陷入了更大的困难局面。1967年4月,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被定八大罪状中包括一项“为什么你要在解放以后极力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很多前资本家和小业主都认为,既然连国家主席都不能幸免,那么还是“识时务”的好。
另一方面,在“粮荒”刚刚结束以后,中共便立即要求在大中城市集市贸易中进一步开展以国营商业代替私商的工作,并令粮食和商业部门做好调度和安排。
1968年1月,针对当时国民经济急剧衰退,各地出现投机倒把的现象,中央文革小组指示要尽快取缔无证商贩和手工业户。
不过,中共当时的政策却绝非打算把资本家和小业主“一棍子打死”,而是希望他们能“回到人民群众的队伍中来”。
1969年5月,中央批转北京市北郊木材厂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落实党的政策,在政治上让他们享受“人民的权利”,恢复运动初期被扣减的工资,对资本家手中极少数反动分子,坚决斗争,彻底批判,区别对待,给予出路,把不够格称为资本家的划出来。第一,对待小业主采用“一学二清三回”政策,一学是指举办学习班帮助小业主提高认识,二清是结合清队工作,把混进小业主的历史反革命清理出来,把独立手工业劳动者从小业主中划出来;三回是让小业主回到群众中去,参加斗批改,进行自我教育和改造。
1972年5月,国家决定取消私营侨汇业,由银行接管其业务,文革前原有私营侨汇企业318家,股金56万美元,经营全国56%的侨汇--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后消亡的一批私营企业了。
复兴年代:迅速崛起新民营
1978年。一个叫张宏伟的年轻人,从农村来到城市,除了乡政府所开具的一封介绍信和一身力气之外,他是一无所有的。当时他带领着一帮人开始起早贪黑地搞起了建筑业--一个小小的包工队随后就诞生了。
从那时到现在的二十年间,这个包工队逐渐地发展成了建筑公司,再到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张宏伟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成功--他领导的东方集团成为民营企业中第一家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股份制试点改革单位;1994年3月,东方集团收购了美国联邦政府三家公司,一时引起海内外关注;他本人现在也已作为国内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常委。
事实上,这就是私营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某种写真。
八十年代初期,伴随着个体工商户可以请帮手学徒的政策,全国各地的雇工经营现象不断出现。1981年5月21日,《人民日报》就广东省高要县沙脯公社农民陈志雄雇工承包鱼塘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由此而导致并催生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第一批私营企业老板。
然而,对于“大公无私”和“共产主义”政治口号下的中国来说,要迈出这一步是何等的艰难:1983年,中央对私营企业的政策是“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的三不政策,这实际上默许私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在1985年以前,私营企业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但是随后的两年因银根收缩政策而受到限制。
1987年,中共高层在其十三大政治报告中表示,“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
一年后,国家宪法修正案的第一条也明确指出:“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不过,随之而来的某些政治生态上的变化很快就影响了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经济在八十年代末期出现一献、二靠、三减、四停的现象,即主动把自己的企业献给集体;主动挂靠公有制企业、集体或单位;减少雇工并缩小规模;有意退照停业……
峰回路转的局面再度出现于1992年。邓小平在年初发表了著名的“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方针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令此后的私营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走出惊人的速度。在次年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上,荣毅仁还当选为国家副主席--当时西方电讯就认为,这种政治安排体现了中共对私营和民营经济的重新肯定。
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会议上,江泽民提出的“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中,再度肯定私营经济对国家的贡献。从那时以来,各地工商联组织和人民政协组织吸收了大批的民营和私营企业家,一方面体现官方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支持,一方面也希望他们为政府政策和市场的导入发挥应有的积极影响。
据统计,目前全国的私营企业已经超过一百万户。像东方集团总裁张宏伟这样的名字,现在已经经常出现在公共传媒上:四川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大连韩伟企业集团总裁韩伟、北京通用电子财务技术公司董事长王文京、海南龙腾企业集团总裁冼笃信、上海大生工贸董事长周福生等,可以信手拈来。
“让自己当一把老板!”现在成了具有吸引力的口号和报纸的副刊标题。在国企改革与转制、不少政府官员分流、大批国企职工下岗的背景下,新闻传媒经常讨论到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丰富产业结构、解决就业困难、推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的贡献率。
今天,中国的私营和民营经济发展似乎从未有过这么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国情咨询专家预计,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再过10年,中国私营和民营经济比例将会从目前的30%提高到接近50%。
这个指标比一切前景判断都更令人鼓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