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4.29
中国政府和印度政府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在北京签字。协定中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5.14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作为中国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合法地位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四十九届会议得到了确认。
6.14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宪法草案于同日公布。
6.25~10.3 武汉市人民战胜长江特大洪水。8月18日,武汉关长江水位升至29.73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1931年的28.28米。
7.22~8.6
中国基督教全国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同意成立“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7.26 中国首批飞机制造成功。
8.20~22
全国政协第一届常委会第五十八次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联合宣言于8月23日发表。
9.15~28 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共有全国人大代表1226人。毛主席致开幕词。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规和文件。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编者按:按照宪法规定,自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起,原政务院改名为国务院)
9.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
12.25 全长2255公里的康藏(雅安至拉萨)公路、全长2100公里的青藏(西宁至拉萨)公路全线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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