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篇 新中国五十年系列报道:个人所得税走近中国百姓 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电 新中国五十年系列报道:个人所得税走近中国百姓 中新社记者 张红 在大学里教了四十几年书的张教授,临近退休时在自己的工资条上发现了一个“重大变化”--在新增的“代扣税金”一栏里,扣掉了几元钱的个人所得税。 刚刚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外企工作的陈小姐,则在领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就尝到了当“纳税人”的滋味。 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有过纳税的经历--也许是由于一笔不斐的稿酬,也许是因为令人羡慕的高工资,也许就是一次偶然的中奖, 都可能使他们加入纳税人群。“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这句西方谚语,也逐渐开始为中国人所了解。 一个拥有百万身家的“大款”曾经告诉记者,不懂税、不能依法纳税的老板不是真正的老板。按时、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是有身份和有教养的标志。 一九五0年,中国政府就曾经公布过针对个人的“薪给报酬所得税”,但是中国长期实行的低工资制度,使得这个税种名存实无,一直没有开征。 一九八0年,中国出台了建国以来第一部专门向个人征税的法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很少有中国公民的月工资收入超过八百元的减除额,以致于这个对中国境内公民和外籍人员都适用的税种,纳税人基本上是外籍人员,开征当年只收得区区的十六万元;此后,中国又在一九八六和一九八七年先后针对个人所得开征了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不过,一九八七年当年三税收入总共只有七亿多,到一九九三年仍不到四十七亿元人民币。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逐渐浮出水面,也终于令个人所得税成了有源之水。一九九四年正式执行的新个人所得税,将原来三足鼎立的个人所得课税制度合而为一,当年收入就达到了七十二点四八亿元;在此后的几年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异军突起,每年几乎都是以翻番的速度窜升,令那些曾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小税种”的人大跌眼镜。如今,个人所得税已经被公认为中国极富前景和潜力的税种。 时下,个人所得税面临的挑战,已经不是一刀切的低收入,而是太过悬殊的收入差距。刚刚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对储蓄利息征税,就是出于这种考虑。这无疑会将更多的国人带入纳税人的行列。 不过,个人所得税的快速增长,并不能掩盖大量税源流失的尴尬现实。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究竟流失了多少?没有人能够作出准确的回答,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巨大的黑洞。 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演变历史中,曾经出现过的几次纳税风波至今仍令人难忘。一次就是被媒介曝光的“毛阿敏漏税事件”,它引发了举国上下对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的空前关注;另一次就是北京某研究院一位科研人员的漏税案,他开了中国因偷漏个人所得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先河。 其实,这一切均源自中国人纳税意识的淡薄。长期以来,“无捐无税”被人们看作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种惯性思维成为影响税收征管及税收新秩序建立的最直接障碍。时至今日,虽然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开始有了纳税观念,但是国民还很难习惯于主动纳税,多选择代扣代收方式。 袁先生是一位公司老板,几年前的一次美国之行给他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他的美国朋友每月总是惦记着要按时去纳税;回国之后,他便很主动地到税务局去申报纳税,想体验一下其中的感觉。不过现在,他重又“入乡随俗”,所有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由别人代为扣缴。 很多人和袁先生一样,拿到的工资、奖金都是完税之后的,他们虽然已经履行了纳税义务,却全无此概念。因此,不少人认为,个人所得税目前采用的代扣代收方式,不利于国民树立纳税意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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