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首 页 新闻大观 国 际 财 经 体 育 文 娱 台 湾 华 人 科 教 图 片 出 版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图文:号称“黑市长” 吉林梅河口匪首田波被枪决

2002年12月25日 14:04




东北网图


  中新网12月25日电 多年来在吉林梅河口市无恶不作、欺压残害群众、号称“黑市长”的黑恶势力团伙头目田波,昨天被执行枪决。

  据新文化报报道,昨天上午,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波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案公开进行二审终审宣判,依法作出驳回田波等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裁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上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被相继押上法庭后。法官公开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明确写道:被告人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自1995年以来,为了称霸一方,垄断当地煤炭经营,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偷税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财产,不惜花重金雇用杀手砍杀对手,组织多人持枪与对手在梅河口市内广场枪战,在梅河口市几年来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通知》的规定,以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核准田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余万元;以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销售赃物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核准李家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核准徐成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罪犯,与因犯有抢劫罪被核准判处死刑的两名罪犯一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王勇)


 
编辑:余瑞冬
首 页 新闻大观 国 际 财 经 体 育 文 娱 台 湾 华 人 科 教 图 片 出 版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