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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冲突多有精神暴力 家庭暴力防治法呼之欲出

2002年11月18日 06:35

  中新网11月18日电 中国法学会研究人员在1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国际研讨会”上,已提交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

  夫妻冲突间的精神暴力问题,成为研讨会上引人关注的话题。有关人士指出,这种现象应引起充分重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该建议稿包括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明侠说,提出此草案旨在推动相关立法。“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保护,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并确保相关机构落实防治措施。”

  研讨会上,一份来自浙江、湖南、甘肃三省的“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调查结果报告”还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夫妻之间起冲突时,虽然没动手,但却存在不同程度和形式的精神暴力。

  报告根据对3543份有效问卷统计分析显示,在夫妻间发生冲突时,有65%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0%多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8%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20%左右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而妻子在描述夫妻间冲突时,丈夫的行为“用脚踢”占12.1%,“用东西砸”9.7%,“强迫过性生活”5.8%,“用火”或“开水烫”1.7%。

  研究人员指出,如果将暴力形式分为三种的话,精神暴力发生频率最高,身体暴力次之,性暴力发生比率最低。

  与之相对照的是,在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上,对限制妻女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属于精神层面的暴力,50%以上的被调查者并不认为是家庭暴力。而只有殴打、伤害致死、虐待等身体暴力和性暴力为主的行为,被认为是家庭暴力。

    此次研讨会是为了纪念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三周年而进行的。有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丹麦及中国的150余位与会者参加,从国际范围内深入剖析总结了家庭暴力成因、现状和行为演化过程,探讨了如何强化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和司法干预,并讨论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崔丽)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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