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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细则今起实施 北京:"一把手"是重点纳税人

2002年10月15日 14:05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10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大学校长、报社社长、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以及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人群,都是北京市地税局划定的“重点纳税人”。

  报道称,从明年1月起,他们将每月在网上申报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同时每一项收入都要详细列出。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纪平说,在“北京地税”网站上,特意为“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设计的专用信息系统已经开通,这不同于此前的企业的网上纳税。

  这位税官比较新旧做法的不同:“现在,大多是他们所在的单位,每月给我们一张总报表,只能看到该单位所有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总数,而不知道每个人缴纳了多少,也不知道‘一把手’到底缴纳了多少。”

  据悉,北京市地税局最近出台的文件,详细列举了“到底哪些人是重点纳税人”。(王尧)

  北京市地税局划定的重点纳税人

  一,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二,一个月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个人;

  三,取得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得的个人;

  四,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个人;

  五,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须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

  六,指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个人。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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