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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基本法23条立法不会影响港人的人权自由

2002年09月25日 06:39

  中新社香港九月二十四日电(记者董会峰)香港特区行政会议今天通过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文件。行政长官董建华强调,立法符合基本法及人权法,不会影响市民现时享有的自由和人权。

  董建华在行政会议结束后向记者表示,这份咨询文件是港府经长时间研究,集思广益而制订的;其所提出的建议,是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及普通法去进行立法,亦符合基本法及人权法、两个国际人权公约。

  董建华强调,有关建议绝对不会减少香港市民现时的自由及人权,亦不会影响现有的生活方式。人权及自由是香港成功的支柱,他有责任去维护。对比西方国家的同样法例,港府现时所提的建议是宽松、合理的。

  董建华还说,基本法订明香港要就第二十三条自行立法,所以政府有责任这样做,而且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人的共同责任。他鼓励香港市民积极就立法建议发表意见。

  今天下午,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法律政策专员区义国等在政府合署举行记者会,公布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咨询文件。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完)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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