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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云:坚决与“法轮功”彻底决裂 2001年11月06日 17:09 398.吉林省东辽县 刘振云,女,50岁,文化程度小学,东辽县云顶镇河信村农民,1998年习练“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法轮功”就是邪教。通过一段时间的深入学习,又看了“李昌、姚洁”访谈录,“李洪志其人其事”,直到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出现,使我受到极大震动,受到很大教育。从原来“法轮功”的一个痴迷者,到有了初步的觉醒、认识。通过许多转化过来的原“法轮功”学员的现身说法,重新审视自己所走的“修炼”之路,觉得自己没听政府的话,完全让李洪志牵着鼻子走,做了一些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对不起政府,对不起家人和朋友。我的真正目的是做好人,而实际上却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被李洪志的“法轮功”歪理邪说禁锢了大脑,上当受骗了。 通过学习,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真实面目及邪教本质。它具备了邪教的六大特征: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收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国家定“法轮功”是邪教是顺天意,得民心的,坚决与“法轮功”彻底决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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