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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峰:我认识到了“法轮功”的邪恶 2001年07月09日 10:13 陕西省渭南市 胡新峰,男,25岁,文化程度中专,陕西蒲城发电厂热电分厂工人,于1997年11月开始修练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组织亲友的帮助,使我认识到了“法轮功”的邪恶本质。他宣扬“真善忍”,但他本人初中文化,别人为他捉刀代笔写书,却署以他名,何谓“真”;他说练功后,有病者不用吃药自愈,可正因如此,导致多少人一命呜呼,这种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的行为,又何谓“善”。如此又何以教别人做好人? 天安门自焚事件后,我认识到李所谓的“圆满”,只不过是他勾结西方反华势力企图颠覆我们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一个完美的借口,“法轮功”是地地道的邪教,它比世界上任何邪教都邪恶,更有甚者,他声称自焚者不是法轮弟子,足以说明他心虚,它最终将被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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