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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青:害已害人害国家 2001年07月09日 10:08 陕西省渭南市 郭长青,男,44岁,文化程度大专,于1999年3月开始习练“法轮功”,曾任华县辅导站石可练功点负责人。 本人自述及控诉: 从无数的练功受害者那里,我们可得出一个结论:“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害人功,害已害人害国家。李洪志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善良的救世主,他在书中写道:我是被如来派到人间救苦救难的。他教导弟子要专一修炼“法轮功”,要求修炼者不要搞政治,不要违法,结果他却指挥各地辅导站集会静坐,骚扰新闻单位政府正常办公,影响安定团结。不仅如此,他还组织撰写了不少书刊,以蛊惑人心的言辞,渲染“法轮功”的谙世效用。这都说明他妄图建立“法轮功”的独立王国,为他险恶的政治目的服务。在李洪志的邪说迷惑下,一些人认为病是一种因果报应,是那个人做的歹事多了,就缺德,而德来自练功,来自做善事好事,李洪志的理论将法轮理论同佛教因果报应思想联系在了一起,而佛教思想已在我国传播了数千年,所以当他把两者联系后,许多善良的人就不得不信“法轮功”了。“法轮功”是邪教,邪就邪在他们利用祖国传统文化中的佛道两家思想以及基督教理论参杂其中,使人易被欺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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