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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掀起“反垄断风暴” 2001年5月29日 11:34 作者:示之 在上月“两会”闭幕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总理表示,要对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进行整治。从今年四月起,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将用半年的时间,对保险、电信、电力、铁路、供水、供气等一批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依法开展反限制竞争的专项执法行动。有关专家认为,此次集中整治是中国掀起的又一轮“反垄断风暴”,旨在为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行热身。 在中国,生产、生活中垄断经营行为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长久以来,电信、电力、铁路、供水、保险等社会公用企业和部分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都通过种种手段,想方设法限制竞争,极力维持自己“一统天下”的垄断地位。尽管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对此一直反响强烈,但这些企业独占经营的优势地位谁都对它莫之奈何。 有关专家指出,在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诸如此类的垄断行为不仅会妨碍市场自由竞争机制的形成,损害普通消费者的利益,影响地区投资软环境,还会滋生各种腐败行为。 目前,普遍存在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集中的是保险市场,一些保险公司利用自身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优势指定他人购买某种商品,强迫人们接受其服务,或者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强制进行保险等。如车辆保险理赔中,一些保险公司强制客户在指定汽修厂修理;保险公司与教育部门联手,强制小学生购买意外事故险;保险公司与铁路、民航、轮渡等部门联手,强制旅客购买不必要的保险;与行政部门联手发文件,利用行政手段来强制被保险人接受其服务等等。 鉴于突出存在于保险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北京市此次“反垄断”执法整顿将首先从保险业“开刀”。据了解,北京市保险机构及保险代理机构有三千多家。一些保险公司及代理机构采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客户,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利用自身依法取得具有独占地位的优势指定他人购买某种商品,接受其服务。 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说,从一九九0年起,中国工商部门十年来已经先后严肃处理了上万件强迫企业、消费者购买的限制竞争行为。尽管如此,这类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呈现出一年比一年多的趋势。 [全文1010字,传媒索稿请同中新社专稿部联系电话:68316616 传真:68316637电子信箱:ZhuanGao@mail.chinanews.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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