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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阶段 2001年3月22日 14:53 作者:申藤 朱镕基总理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了在三年内使出现赤字的大部分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并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针。三年来国有企业通过安置剩余人员迅速解决了人浮于事的问题。 一九九七年中国国有企业在工业产值中所占的比率已经下降到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然而国有企业职工却依然占绝大多数。政府进一步完善以失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实施下岗制度创造条件,并一直在推进合理化。 去年八至十一月,北京一轻、二轻、机械等系统有四千多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依照协议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交回“下岗证”,平稳进入失业保险,面向市场自主就业。这标志着,北京企业裁减富裕人员的保障和再就业正在由过渡体制向新体制转变。 北京市经委劳动处处长纪立顺说,现在北京市许多国有企业“能进能出”的机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 [全文937字,传媒索稿请同中新社专稿部联系电话:68316616 传真:68316637电子信箱:ZhuanGao@mail.chinanews.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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