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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特大雇凶枪杀案4主凶被判死刑 2000年12月18日 10:21 中新网成都12月18日消息:12月16日,四川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资阳特大枪杀案,法院经过10多个小时的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余茂学等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间华西都市报报道说,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7月5日晚,被告人余茂学在资阳市雁江镇海韵大厦外被人持来福枪击伤,怀疑是张旭东指使段晓波所为。余茂学授意被告人廖忠福、刘昌伟(在逃)找人杀死张旭东,出价50万元。刘昌伟找到郑银春,郑银春即邀约李俊(在逃)、刘洪兵(已被击毙)、李月刚参与此事。 1999年9月4日下午6时左右,张旭东等人从资阳陶然茶楼下来,和朋友李荣华在街边摆谈。郑银春驾车到陶然茶楼附近,李月刚、刘洪兵、李俊三人各持一支五连发散弹猎枪,三人持枪连续击发,将张旭东、李荣华当场打死,并误伤过路学生王某等人。三名枪手由郑银春驾车逃离现场。之后,余茂学支付了酬金。 法院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余茂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余茂学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胜、廖忠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月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月刚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莫维刚有期徒刑2年。 此外,法院在作出以上刑事判决的同时,对该案附带民事诉讼也一并作出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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