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福建省侨办消息,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执法检查计划,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期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美香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执法检查组从4月13日开始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四个设区市开展检查,委托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行政区内侨法及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各市检查时,实地考察常山、江镜华侨农场,参观东纶股份、丰泉环保等侨资企业,走访和慰问贫困归难侨,召开多场归侨侨眷、侨资企业及华侨农场座谈会,听取各地政府、法院、检察院情况汇报。
检查期间,检查组对福建省贯彻侨法、维护侨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积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重视散居社会归难侨帮扶和救助工作,历史遗留城市住宅侨房清退工作基本完成;保障归侨侨眷及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投资权益,扶持侨资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各级法院和检察机关为维护广大侨胞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同时检查组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在华侨农场体制改革、“侨居造福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散居社会归难侨的帮扶救助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加快进度,更好地维护侨胞的权益。
4月20日,检查组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和省法院、检察院的汇报。检查组将综合福建省侨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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