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据乐清市外侨办消息,在2月1日召开的浙江省侨办主任会议上,浙江省侨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了全国侨务系统和浙江省侨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授予铭牌和证书。乐清市外侨办因近几年侨务工作成绩突出,在温州市侨务系统创出 “五个第一”,被评为浙江省侨务系统先进集体。
一是率先建立三级侨务工作网络。
为了解决为侨服务出现的“断层”现象,拓展侨务工作领域,2008年,乐清市外侨办率先建立了一支平均年龄只有33岁,大都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覆盖全市31个乡镇和重点社区的市、乡镇、村居(社区)三级侨务网络体系。三级侨务工作网络建立以来,乐清市外侨办先后6次统一或分片区地组织全市联络员开展了涉侨政策、司法公证、出入境及外汇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提高侨务工作联络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特批了5万元作为联络员队伍的启动资金,专门用于业务培训、侨法宣传、联络联谊、配备办公硬件等开支。目前,这支队伍在侨法宣传、侨情调查、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发挥了明显的上下联动作用。此项工作荣获浙江省2008年度侨务工作创新二等奖,并得到了国侨办领导充分肯定。
二是率先建立为侨企服务长效机制。
乐清市外侨办率先成立了侨资企业发展事务所、侨属企业联合党支部和乐清市侨商协会(2009年改为乐清市侨商会)等三个专门为侨企服务机构,率先出台了侨企服务协调工作机制(即外侨办三位领导及乐清侨资企业发展事务所正、副所长分别与15家侨资企业挂勾联系),率先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制度,并成立侨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全市率先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零事故、零隐患”目标管理。
目前,乐清市的侨资、侨属企业正健康、有序地发展,数量达到了200多家,占全市“三资”企业的70%,逐渐成为乐清市出口创汇的主力军。乐清市外侨办因此项工作成绩显著,于2007年底成为四个在全省侨办主任例会上作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的单位之一。
三是率先建立侨务部门网站。
2006年10月份,乐清市建立了温州市第一家县级侨务部门网站——“乐清外侨网”。为了确保信息的报送量和质量,乐清市外侨办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并建立了以乐清市外侨办侨务工作人员为核心层、各重点乡镇侨务工作联络员为紧密层以及131家侨资企业为外围层的三层结构的“乐清市侨务信息宣传工作网络”。该网站逐渐成为乐清市侨务宣传的主阵地,及时反映外事、侨务工作动态,介绍乐清投资环境和引资项目,宣传乐清市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而且使市外侨办与乐清日报社、乐清广播电视台、乐清统战部、各级侨办、海外华文媒体实现了信息平台互动。自该网站开通以来,乐清市外侨办侨务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大部分的信息被上级侨办或侨网转载,供稿量和采用率名列温州市侨办系统前茅,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侨办下达的指标,连续三年被评温州市侨务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率先建立电子侨情数据库。
为了充分利用好侨情调查成果,更好地为乐清市开展侨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006年8月,乐清市外侨办与有关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了“乐清市华侨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的采用比浙江省侨联所开发的全省侨情电子数据库早了三年,可集中管理、精确快速搜索、统一备份、报表打印等,不仅使侨情资料管理信息化和动态化,操作更加快捷、简便,而且有利于各个涉侨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动态管理。该数据库的信息较已往侨情资料内容更准确、更详实,总户数达3000多户。其内容不仅涉及到华侨华人、留学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而且还涉及到他们的个人履历、专业特长以及国内亲属的基本信息;内容的范围也有所拓展,不仅仅局限于个体信息,还延伸至乐清籍海外侨团或由乐清籍华人华侨为侨领的侨团和海外华人教育机构的基本信息。
五是率先建立港澳事务办公室。
2008年5月,乐清市率先建立港澳事务办公室,成为浙江省首家增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县级外侨办。在港澳事务办公室挂牌的同时,相应成立了港澳事务服务中心,并核增了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确保港澳工作顺利开展。三个牌子,一套人马,实现了机构、人员、办事经费三到位,以外促侨,以侨引外,港中有台,澳中有外,“三合一”形成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合力,形成了开展侨务工作的优势。
2005年以来,乐清市外侨办连续5年被评为“温州市侨办系统先进集体”、“温州市侨办系统信息先进集体”,一次被评为“温州市侨办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3人次荣获了“温州市侨办系统先进个人”的称号,4人次获得“温州市侨办系统信息个人”荣誉,1人次被授予“全国侨办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人次因侨务工作突出受到了国侨办的表彰。(姚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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