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湖南省侨联消息,为了更好地发挥主席、副主席的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有效履行职责,接受侨界群众的监督,近日召开的湖南省湘潭市侨联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建立主席、副主席述职制度。
会议明确了述职对象、内容、范围、要求、结果的运用等,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主席、副主席述职制度的意见》。
《意见》要求主席、副主席任期内在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述职不少于一次,没有进行大会述职的必须进行书面述职。
述职的内容为:1、履行职责及参加侨联活动情况;2、根据自身特点,发挥独特优势,为侨服务,为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3、在本单位开展侨联工作情况;4、开展参政议政工作情况。
述职情况将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其中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情况报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