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中国侨联首次以“参政议政”为主题的全国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侨联副主席李祖沛作重要讲话。会议就参政议政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并组织专题讲座,深入研究侨联组织参政议政的途径和方法,推动全国侨联系统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中新社发 史利 摄
一边是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核心问题需要侨界群众的参与支持、建言献策;一边是3000万侨界群众的利益诉求、安危冷暖需要国家的关注与重视。作为代表归侨、侨眷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人民团体,中国侨联责无旁贷地成为沟通党和国家与侨界群众的“桥梁”。
2009年11月,中国侨联首次以“参政议政”为主题召开了“中国侨联参政议政工作会议”。据统计,十一届全国人大有归侨代表35名,全国政协有侨联界委员30名,全国县以上各级人大有归侨侨眷代表1671名,各级政协有侨联界委员7720名。
近5年来,各级侨联共向各级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提供提议案素材24000多件,所提提议案的办复率达到95%以上。几十年来,全国各级侨联发挥侨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集中侨界智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开辟了最具侨味的参政议政之路。
政协最早界别之一:历史变迁昭荣光
1948年,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决定性胜利之际,中国共产党发表“五一口号”,号召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等“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开启了华侨界参与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序幕。60多年前,17位国外华侨民主人士代表参与了人民政协的成立,见证了新中国的诞生。60多年来,从“国外华侨民主人士代表”到“华侨界”,从“归国华侨界”再到“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界”,中国侨联在全国政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早成立的工作小组:机构建设出成果
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机构建设。各级侨联将参政议政工作,列入党组会、常委会、全委会和各级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同时,还成立专门的参政议政工作机构。1998年初,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侨联参政议政工作小组,并根据需要于2004年扩大为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目前,福建、湖南、青岛等省市侨联都成立了参政议政工作专门机构。
最大覆盖面的侨情提案:界别作用见实效
主动推荐人选,发挥界别作用。例如,陕西省渭南市侨联在2002年成立后的3年内,不断争取,终于使市政协在2005年换届时增设了侨联界别。侨联界紧扣“侨”的特点,不断发挥界别作用。2008年,全国政协侨联界委员、宁夏侨联主席朱奕龙联名41位全国政协委员共同提出《建议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增加“侨情”普查项目》的提案。国家统计局以《两会复函[2008]1号》文件正式答复,将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中增加侨情普查项目。
最早的“反独”建议之一:参政议政方向紧把握
一是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建言献策。2004年,在温家宝总理访问英国期间,中国侨联海外顾问、全英华人中国统一促进会会长单声向温总理提出“国家应当制定法律,遏制‘台独’”的建议,得到温总理的当场肯定。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建言献策。例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侨联协同配合下,中国侨联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同举办了“走进北部湾——2009年海外华商合作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型活动”,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持侨商事业发展搭起了一个新的平台。三是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建言献策。例如,河南省侨联提出《发挥根亲文化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千余件提议案;大连市侨联积极为大连市创建“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的战略目标提出《关于设立大连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行区的建议》等等,获得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肯定和支持。
最广泛的调研:热点难点聚民生
广泛开展调研,关注侨界民生。近年来,中国侨联每年组织法顾委专家分赴各地,开展以关注侨商投资权益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至今已完成25篇调研报告。中国侨联还参与了由国侨办牵头组织的针对“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的联合专题调研。多年来,各级侨联通过大量调研工作,一方面为“两会”提议案工作收集了丰富素材,另一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向民政、房管、劳动等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沟通协调,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侨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最独特的渠道:工作方式见创新
热情提供服务,拓展工作渠道。例如,上海市侨联开通了代表、委员热线电话,广州市侨联建立了代表、委员联系卡,河北省邯郸市侨联创建了代表、委员活动室。此外,各级侨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渠道。自2007年11月起,中国侨联定期编写《侨情专报》上报中央,信息量大,独特性强,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各地侨联也形成了相应的信息反映渠道。
最先建立的抄告制度:工作成效获保障
约谈通报制度、提议案抄告制度、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述职制度、表彰奖励制度,都有力保障了侨联工作的成效。浙江省侨联于1998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提议案抄告制度。该制度规定,全省各级侨联必须适时上报当年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的团体和个人提议案的题目;对团体提议案及质量较高的个人提议案,要求附全文及答复的内容。
最具针对性法规:维权法制化有保障
参与法规修订,促进法制建设。据统计,近5年来,中国侨联先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制定的50多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侨联维权法制化进程。
最经典提案:参政议政成绩斐然
各级侨联参政议政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得到了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表彰嘉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来自深圳的全国政协侨联界委员黄少良,他于2008年10月提交的《关于尽早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提案》,被全国政协评为建国60年来十大经典提案之一。他的《关于建议制定〈国家公共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提案》也被全国政协选为重要提案,并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这是侨联参政议政成绩的又一见证。(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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