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中国侨联网站消息,2009年12月16日,中国侨联网站刊登了《关于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侨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通知》指出,首先,要充分认识“送温暖、献爱心”的重要意义。各级侨联一定要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为侨服务这一侨联组织宗旨的高度出发,认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重要性;从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两节”期间让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节日的要求以及广大困难侨界群众的期盼出发,认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迫切性;从侨联始终把为侨服务、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作为重要职责的要求出发,认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必要性。要把“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作为元旦、春节期间中心工作、政治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
其次,要突出“送温暖、献爱心”的重点。各级侨联要面向基层,面向最困难的侨界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把侨界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当前要着力做好对受灾地区、华侨农场、边远贫困地区、困难侨企以及城乡中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的走访慰问。要重视关心金融危机情况下失业归侨侨眷的生活,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要把走访慰问当地侨界有影响人物、侨界元老遗属、机关离休老同志列入议事日程。在走访慰问同时,要注意听取侨界困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汇总分析研究,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促进问题的协调解决。
第三、要集聚“送温暖、献爱心”的力量。各级侨联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困难归侨侨眷的呼声,要力争把他们纳入当地救济、低保、帮困的范围,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积极筹措帮扶资金、物资,争取社会公益的支持。要充分发挥侨界的优 势,积极引导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倡导侨界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
第四、要加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领导。各级侨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声势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扩大重点走访慰问的覆盖面,把党和政府及侨联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困难侨户。要加强对维权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使用的监管。要加大对“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宣传力度,突出侨的特色,扩大社会影响。各级侨联要认真总结开展此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中国侨联汇报,以便进行推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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