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侨办上街宣传侨法 解答市民疑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国侨界
    广西桂林市侨办上街宣传侨法 解答市民疑惑
2009年12月16日 16: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桂林侨办工作人员在回答市民问题。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桂林侨办网站消息,近日,广西桂林市侨办上街宣传侨法。

  12月5日上午,桂林市在中心广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桂林市侨办在中心广场以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版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侨法,市民纷纷带着疑惑前来咨询、了解涉侨法规。10时30分左右,一位陈姓先生问:“我儿子自费到美国留学后在美国打工已5年算不算华侨?”桂林市侨办工作人员告诉他:“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权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另一种情况,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还有什么疑问吗?”随后,还递上一份《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嗯,没有了,谢谢!”这位先生高兴地说,然后接过送上来的材料。

  当日共接待来咨询、了解情况的市民2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份。

    ----- 中国侨界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