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上海市侨办消息,11月24日,上海市人大侨民宗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侨办、市立法研究所在上海市政府侨办召开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简称:上海市实施办法)修改立法课题研究成果专题汇报会暨结题会。市人大侨民宗委主任应蓓仪、市侨办主任崔明华、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领导及该课题联合课题组成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年初,该课题组启动对修改上海市实施办法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在半年多的调研中,课题组先后召开区(县)政府侨办干部、部分侨界代表和委员调研、专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医保局等相关政府涉侨职能部门座谈会和侨资企业及侨界代表座谈会等。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并完成了与相关省市侨益立法保护制度的比较分析和制度借鉴。
上海市实施办法是本市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一项地方性法规,推动并促进侨务部门依法行政,是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十年来,它在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今后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于2000年10月和2004年6月,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上海市实施办法自1999年修正至今的10年间,社情、侨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方面,侨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新侨人数增多并成为归侨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2004年基本侨情调查统计,在与本市居民有亲属关系的海外侨胞(包括港澳同胞)约68万人中,70%为新华侨华人;而在上海约1.5万归侨中,新归侨占80%,约1.2万人。
另一方面,来沪创业发展的侨胞数量大幅上升,上海成为海外侨胞到中国发展的首选地。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来上海投资创业的留学人员(其中绝大多数具有华侨华人身份)创办企业(外资注册)5千家,约占全国同类企业的1/3,投资总额超过近5亿美元。
华侨华人在本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侨情的变化对侨务工作、侨务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新华侨华人在本市创业发展中面临企业融资、知识产权保护、个人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就读等问题、华侨要求参与地方选举等的政治呼声较高等,课题组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课题报告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资料详实,为最终修订上海市实施办法打下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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