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交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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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交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2009年11月17日 0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北京人大网消息,11月10日至11月11日,京津沪渝四直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座谈会筹备会议在京召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出席会议,天津、上海、重庆、北京四个直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刘晓晨在致辞中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年来履职情况,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会人员重点围绕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及近两年和明年工作,建立四直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部门交流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和探讨。

  四个直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部门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归侨侨眷、台胞的权益,在工作中均有值得相互借鉴的亮点:北京市人大民宗侨委员会成立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小组,加强与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广泛汇集民族工作方面的问题和建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序进入决策程序。天津市人大民宗侨委员会聘请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小组,进一步提高专委会履职的专业化程度;每两个月定期搜集全国和地方人大有关委员会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国家和地方民委、宗教局的政策信息,提高专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上海市人大侨民宗委员会从去年开始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民宗侨工作部门,促进区县人大民宗侨工作的开展,目前已有三分之二区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民宗侨工委,主要采取了三种模式:一是增设民宗侨工委,二是在内司或教科工委增加一名分管民宗侨工作的副主任委员,三是在内司或教科工委挂牌,不专门增设人员。重庆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监督工作,切实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会议讨论通过了《京津沪渝四直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部门工作交流制度》,确定每年召开一次四直辖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座谈会,并决定2010年座谈会由上海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承办,初步确定议题为地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立法工作交流。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里,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牛街礼拜寺、雍和宫等宗教场所以及牛街回民幼儿园,与北京市民委(宗教局)有关负责人就宗教场所管理、教职人员社保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到国家大剧院、国家体育场鸟巢进行参观。(王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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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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