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1日电 10月16日下午,福建省厦门市人大侨委与市侨联在团结大厦五楼共同召开了“保护法”修订专题调研座谈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改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调研。厦门市人大侨外委主任陈玉东、处长黄鹭雄,市侨联副主席洪春凤、秘书长邓飚等参加了座谈。
会议调研的内容包括:在法规上对“新侨”进行界定的必要性;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和责任方面;散居归侨侨眷的权益保护需要法规予以完善和保障的方面;以及在安置归侨的农场和其他企业依法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方面等。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自199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省市相继制定了配套法规贯彻实施,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该法实施十年后,又对该法进行了修正。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此后连续几年又组织跟踪检查,并要求各地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对该法的进一步完善进行调研。(厦门市侨联 林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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