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经国务院侨办评审推荐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工委副书记张镇生分别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现将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宣传《侨法》工作经验介绍如下。
建邺区兴隆街道位于南京河西新城腹地,正处在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街道下辖7个社区居委会和三个行政村,占地面积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万人,其中,归侨侨眷180余户。随着新城建设步伐的加快,区域内经济加速,交通便利,物流丰富、市场繁荣,河西成为了企业发展的沃土、商家瞩目的必争之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势必吸引更多的归侨侨眷在此落户、置业。
近年来,街道积极推进“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贡献多”的双向服务机制,结合特点,发挥优势,凝侨心、聚侨力、办实事,先后荣获“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省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市社区侨务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此基础上,街道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侨办工作部署,大力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在全街道逐步形成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使社区侨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由于普法宣传成绩突出,街道原工委副书记张镇生同志被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一、深刻领会,精心组织
为深入开展侨法宣传工作,兴隆街道工委积极学习中央及省、市、区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指示,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普法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制定了“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工委分管书记和分管社区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侨法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10多人的普法工作队和110多人的普法工作宣传员,构建了街、村(居)两级普法工作网络;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工作中将年度计划进行目标分解细化,并分别与各基层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签订年度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强管理,强化考核。年初,把普法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与各基层单位的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党建等工作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普法工作真正渗透到单位的全面建设之中,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通报,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总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普法工作开展后,兴隆街道工委领导小组立即带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普法教育氛围,力求做到普法工作“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带领工作人员利用“3·15”、“12·4”和“18”法律广场进行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利用橱窗、板报、户外宣传栏等宣传载体,重点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普法工作氛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懂法、用法守则,让普法工作真正植根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中。如街道根据侨资源丰富的特点,在街道和社区建立“侨法宣传角”,编印《社区为侨服务指南》,组织归侨侨眷和华侨家属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公开街道及社区的为侨服务电话、网址,宣传侨法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开设街道统战工作网,在街道统战网设立社区侨务工作网页,开辟“侨法宣传角”工作专栏,在宣传侨法的同时,为社区居民及归侨侨眷排忧解难。
三、点面结合,先行先试
根据侨法进社区、“侨法宣传角”工作实施计划,街道在月安、积善两个社区开展试点,组织试点社区的负责干部到锁金村街道参观,学习锁金村侨法宣传角活动经验。通过学习,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社区《侨法》宣传工作:
1、制作学习宣传《侨法》活动的展版和专栏,在社区居委会设立 “侨法宣传角”活动室,开辟 “侨法宣传角”宣传栏,使社区居民学习宣传《侨法》有了活动的阵地和平台;
2、在社区干部和归侨侨眷中开展侨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普及侨法;
3、通过制作板报、墙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营造“为侨服务月”宣传氛围;
4、结合社区广场和居民较为集中的场合进行流动展出和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5、深入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思、所需、所急,提供法律服务、医疗服务等多种服务;
6、创新为侨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推进社区对侨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深入开展“双送”活动,对特困归侨实施重点帮扶,使广大归侨、侨眷充分感受到社区的温暖。
街道适时在月安社区召开现场会,对月安、积善社区的试点经验及时总结,在全街道各社区、村进行推广,增强了《侨法》宣传的广泛性和深入性,逐步形成重视侨务工作、维护侨民利益、贴心为侨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1、在普法对象上,重点突出“四类人群”。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贴近实际、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工作中逐步摸索出一套以工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法为主线,以法律知识培训为基础,以检查考核为保障的独具特色、切实有效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有效规范了领导干部的学法行为,保证了学法效果。同时,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学法档案,将其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培训的内容以及考试的成绩记入档案,作为晋级、评先和年度测评的重要依据。二是突出对机关公职人员普法宣传教育。针对街道机关公职人员学法中出现的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强、容易流于形式等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初步形成了学法内容适时调整、法制讲座经常开展、专题培训普遍进行、学法方法灵活多样、学法考核始终坚持的机关公职人员学法普法工作机制,强化分类指导,积极推行“菜单式”学法,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学法普法的针对性。三是突出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建立街道青少年普法工作小组,重点抓好开学前、学期中、假期前三个“敏感时期”的法制教育,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依托家庭、学校和社区,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生动直观的社会法制实践活动,街道还为每个社区配备了义务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如:在月安社区,除给归侨侨眷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外,专门成立“亲子园”,让在国内抚养的第三代儿童们,每天能在亲子园玩耍,解决了侨眷的后顾之忧。四是突出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针对流动人口数量多、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依托各流动人口服务站,采取集中学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橱窗、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形式,促进流动人口懂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日本归侨龚昭梅的剪纸艺术,侨眷陈红、钟红兵夫妇手工制作景泰蓝技术,多次在报纸上得到宣扬。
2、在普法内容上,突出“四个针对”。一是针对近年来河西新城建设、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改造等征地拆迁的实际,广泛宣传省、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使干部党员、驻地群众了解掌握房屋拆迁、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支持政府依法征地、依法拆迁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新河口社区一位老归侨,因房屋拆迁,损失近10万元,在社区组织他们学习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后,知道归侨还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从而找回了损失。二是针对地区流动人口多和私房出租户多的特点,定期组织村(居)民和流动人口代表学习《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增强了房屋出租户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意识,也提高了居民群众和流动人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抑制和减少了城郊结合部容易出现的偷窃盗抢等治安事件的发生。三是针对地区大市场众多的特点,协调组织各大市场管理人员及员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广大商家诚实、诚信,依法经商。四是针对涉农街道的实际,把提高农民的素质作为普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几年来先后为基层单位征订各种法律杂志800多份、普法教材5000多本,宣传手册近万份,发放《致村(居)民一封信》、组织学习和观看法制专题材料、电教片和图片巡回展等形式,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化“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街道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和科以上干部每人与困难家庭结成1—2个帮困助学对子,使30多名困难家庭的孩子重新回到了学校。
3、在普法形式上,突出“四个结合”。一是普遍教育与骨干培训相结合。结合“18”广场学法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公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律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20多期,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000多人次;二是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服务相结合。几年来,共投入30多万元为各基层单位建立了法制宣传、科普宣传橱窗,并依托街道、村(社区)法制学校,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普法中重视发挥各单位司法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主动深入到各基层单位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先后举行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0余场次,服务群众5000多人次;三是观看电教片与图片展览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村(社)委会、驻地单位的教育阵地作用,组织机关干部、村(居)民、企业职工、在校学生观看普法教育片10多部;先后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对邪教、崇尚文明”等图片展3场次;四是常规普法宣传教育与专项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对街道普法联络员、宣传员、志愿者进行法律专题知识讲座,通过这些活动,使他们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进一步提升。(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