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 台湾“中广新闻”报道,香港九龙法院第3天审讯计算机技术员史可隽涉嫌盗取艺人陈冠希计算机数据案。法庭传讯当天为陈冠希维修计算机的证人,他承认复制陈冠希计算机内的数据,但只是备用。
这名证人表示,维修陈冠希的计算机时,用一个外挂硬盘复制数据,翻看时见到一批艺人裸照,当时被告史可隽也在场,两人一起观看这些照片。
证人又说,他曾要求被告当作没看过,他随后离开维修室,只留下被告在硬盘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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