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购买了一款由陈道明代言的普莱达手机后,认为该款手机是假冒产品,于是将销售该手机的商场、深圳市普莱达通讯有限公司、陈道明告上法庭。昨天,该案已在法院立案。
原告董某在诉状中说,3月7日,他在某商厦购买了普莱达公司生产的普莱达D2098-A手机一部,这款手机具有双卡双待功能,价格为790元。当时销售人员向原告承诺:假一赔十。并将此写在销售单上。该产品由著名演员陈道明代言,但经使用,他感觉双卡双待功能无法使用。3月9日,他拿着手机来到检测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假冒产品”。该产品没有到信息产业部备案,使用的是别的手机的进网许可证。董某表示,陈道明作为明星,代言假手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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