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拉动台湾影视剧产业的发展、增加台湾艺人的工作机会,台湾当局相关主管部门决定试办开放大陆赴台合拍连续剧计划1年。台“新闻局长”苏俊宾15日表示,希望藉此每年增加约375个台湾艺人演出机会,并增加台湾风景名胜在大陆电视节目中的曝光率,吸引大陆民众赴台观光。
台湾《联合报》16日报道说,苏俊宾还表示,“新闻局”将尽快将这项方案送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审查,再报台湾行政当局核准后实施。
据了解,2月下旬,台湾“广电公会”“影音公会”与“演艺工会”的代表在拜会苏俊宾时已表示支持这项新构想。
台“新闻局”广电处负责人何乃麒就此表示,过去没有开放大陆演员拍摄台湾制作的连续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湾连续剧在大陆的市场开拓,也影响台湾艺人的演出机会。相关法规“松绑”后,两岸可合拍连续剧并在两岸播出,结合两岸的资金与演员,对两岸影视剧市场发展都有好处。
对于两岸合拍电视剧,大陆方面在2007年11月就宣布了相关惠台政策,包括:自2008年起,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在播出、发行、参展等方面享受与大陆生产的电视剧同等待遇;进一步简化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程序,继续鼓励台湾影视从业人员来大陆参与制作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