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持人来京进修,在住处煤气中毒身亡。痛失爱女的家长将学校、房主、承租人、开发商、燃气公司5被告诉至法院索赔78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死时才18岁的张慧是辽宁东港电视台实习主持人。2006年11月,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招生简章》,她来京进修,住进了珠江绿洲小区。10天后,她被发现死在房屋里,经法医鉴定为煤气中毒。
昨天庭审一开始,多名被告代理人各执一词,互相推责。
第一被告传媒大学首先撇清责任,称张慧在外租房是她母亲觉得学校宿舍条件不好,托私人关系介绍的,与学校无关。
“张慧煤气中毒死亡,是因为她屋内的燃气管道脱落。”房主和承租人一致认为,这是因为房子从一开始就存在问题,是开发商安装的热水器产品不合格导致,责任在开发商。
第五被告燃气公司代理人当即回应说,是燃气“烟道”脱落而非“管道”,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燃气公司只负责管道,不负责烟道,“张慧身亡与燃气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
此时,坐在审判席上的人民陪审员忍不住提问说,燃气烟道与管道有何区别,如果燃气公司负责管道,烟道由谁负责。
燃气公司的答复是,管道与烟道的位置和安装都不同,烟道由哪方负责,自己不知晓。
开发商的代理人此时将责任又推给房主和承租人,他表示张慧所住的房屋是经过私自改造的,原本140平米的房子被分割为很多小间,热水器设备也因此变动。因此,他请求法院对该房屋热水器做质量鉴定,以证明自己并无责任。
然而,当法官询问其他被告是否支持鉴定时,没有人表示赞同。房主也回应说去年已将房子卖给他人,“现场证据没有保留”。
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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