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事迹已是妇孺皆知,可是这一壮举却莫名奇妙地被说成了“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而来的。近日,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的妹妹,年近70岁的董存梅一纸诉状将《大众电影》杂志社、导演郭维和中央电视台告上了法庭,称三被告侵犯了董存瑞的名誉权,要求三被告公开致歉、停播相关节目,并索赔10万元。据悉,北京市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舍身炸碉堡岂是推测?
董存梅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4月15日,在《大众电影》杂志第8期以《〈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为题刊登了署名为沙丹的文章,该文章介绍了导演郭维讲述电影《董存瑞》的创作过程。
在该文章中写道:“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在中央电视台制作出版的《电影传奇———董存瑞》中,郭维又讲道:“郅振标(董存瑞好友)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但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他找不着他了。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
《电影传奇———董存瑞》中,当郅顺义模仿董存瑞的壮举讲道:“就这么拽下来导火索,我一看举起来的炸药包着了”时,镜头出现了这样的画外音和文字:“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无数次从爆炸声中惊醒,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无数次回到那一刻。这一切混在一起,已经使那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
“若说推测,把没有变为有,郭维先生可算得上一位高手。我哥哥入伍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未婚妻,哪来的‘媳妇给他做的袜底’?”董存梅气愤地反问。
妹妹怒讨英雄之名
据董存梅讲,《电影传奇———董存瑞》于2005年10月29日和2006年8月19日两次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郭维的言论被广泛传播。董存梅认为董存瑞的英雄壮举有丰富的史料和健在的战友作证。郭维的言论是毫无根据的捏造,《大众电影》和中央电视台未尽审查义务刊登、播放使郭维的不实之词广为传播,严重损害了人民英雄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伤害了她本人、其他亲属、与董存瑞并肩作战并亲眼目睹英雄壮举的战友以及以英雄命名的单位的感情,故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
央视拒绝回应此事
本报记者昨天致电央视《电影传奇》栏目组,对方负责人表示了对郭维导演的敬重,“郭是老导演了,现在不在中央台。”但是提到董存瑞家属状告央视的事宜,这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立即表示,不清楚此事,负责人不在,即便是负责人也不会就此事作出回应。《大众电影》杂志社编辑部则始终没有人接听电话。(记者邱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