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北京晨报消息,因在《我叫郭德纲》一文中“披露”师父“利用公款报销”、“与女同事同居”等事,相声演员郭德纲涉嫌诽谤罪被师父杨志刚推上了刑事审判庭,郭德纲也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相声界刑事自诉案被告第一人。昨天,记者从大兴区法院获悉,经历了近6个月的审理,该案将于今天一审落槌,郭德纲是否会惹上“牢狱之灾”很快就要见分晓。
去年3月,郭德纲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该文提及了馆长兼师父的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此后,该篇文章被多家网站转载,而且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在《读库》以及一些平面媒体上发表。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于去年4月以诽谤罪将郭德纲告上法庭。
不过,就在这关键时刻,刑事自诉人杨志刚一方却表示,对法院不信任,不会出庭。在经历了两次开庭、半年的等待之后,杨志刚显然对法院迟迟不予判决表现出不满。昨天,记者从杨志刚的亲属处获悉,杨志刚已经向法院作出书面“抗议”。杨志刚的代理律师庞标也证实了该书面意见的存在,“杨先生对大兴区法院表示不信任,所以现在已经做好上诉的准备,而且明天的宣判,杨先生也不会参加。我也有其他的案件需要处理,不会出现在法庭上。”
记者致电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核实宣判一事,王海表示“对案件不是很清楚”,让记者今天到法院听判决。据悉,由于是刑事案件,作为被告人,郭德纲必须出现在法庭上接受宣判。
根据刑法规定,郭德纲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