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歌之王”陈奕迅去年秋天在上海举办个人演唱会,大获成功后却引来版权纠纷:因其中10首歌涉嫌侵犯著作权,演唱会的主办方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进法院,并索赔十万余元。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11月25日,“陈奕迅上海演唱会2006”在上海大舞台举办,这位香港乐坛天王级的人物在上海大舞台上的表现,让观众从头至尾一直保持着高涨的情绪。活动成功举办后,音著协表示,该演出中的《十年》、《我们都寂寞》等10首歌曲是由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但演出的举办方在未征得权利人许可,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公开演出了。音著协称,他们曾为此与主办方进行交涉,但协商未果,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被告上海申铭文化演出经纪有限公司表示,他们只是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涉案演唱会的批文,演唱会的具体操作由上海百仕辰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被告上海百仕辰的一位法务则表示,之所以发生这场诉讼,可能双方之间有些误解。该公司为了著作权使用费问题曾经和涉案歌曲的权利人联系过,并有书面证据,也曾试图和音著协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他表示,本案开庭后,该公司会在法庭上和音著协沟通。
记者了解到,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组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音著协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著作权的管理及法律诉讼。不久前,因谭咏麟在上海举办的“歌者恋歌浓情30年上海演唱会”中一些歌曲的著作权纠纷,音著协也与其主办方在二中院对簿公堂,索赔五十八万七千余元。(卢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