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影帝西恩·潘诉请合法分居 前年曾提离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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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卡影帝西恩·潘诉请合法分居 前年曾提离婚
2009年04月30日 08: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西恩·潘2007年底曾诉情离婚,但是和罗冰·莱特后又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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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西恩·潘上周向法院诉请与妻子合法分居。合法分居与离婚在法律上差别在于,合法分居在法律上并未终止婚姻关系。

  根据今天曝光的加州马林郡(Marin County)法院纪录,48岁的资深影星西恩·潘(Sean Penn)上周已向法院诉请与明星妻子罗冰·莱特(Robert Wright)合法分居(legal separation),理由是两人之间存有无法弥补的歧异。

  合法分居与离婚在美国法律上差别在于,合法分居的夫妻在法律上并未终止婚姻关系,但双方可以透过法院裁定分开生活,财产分配、债务、孩子监护权与赡养费等问题也都可以透过法院获得安排。

  43岁女星罗冰·莱特是西恩·潘的第二任妻子,1996年4月结婚,育有两名子女。

  西恩·潘的第一任妻子是流行女星麦当娜(Madonna),两人1985年结婚曾经轰动一时,1989年离婚收场。

  在今年的奥斯卡金像奖(Oscar)典礼上,西恩·潘以“自由大道”(Milk)一片勇夺最佳男主角,这是他演艺生涯当中继“神秘河”(Mystic River)之后另一座奥斯卡影帝奖座。

  西恩·潘曾于2007年底向加州法院诉请离婚,但2008年4月撤销离婚诉请。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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