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元获释后"发誓":强奸是误会 疑犯另有其人
2008年12月23日 08: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前日,涉嫌强奸并被警方拘留三小时的韩国明星李在元获释后,首度面对媒体澄清事实。据韩国媒体报道,李在元澄清称“我发誓,从未对金小姐实施暴行,也没有蓄意劝她喝酒,更没有对她实施不轨行为。”
19日原HOT成员李在元因涉嫌强奸,被警方传唤助查并还押羁留所,即晚他所属的事务所表示双方已达成和解,李在元被扣查3小时后获释。21日,李在元首次接受韩国媒体采访,澄清相关事实,称与金小姐之间只是误会,在接到警方传唤命令的头天(即18日),双方已解除误会、达成和解,但未能赶在警方下达拘捕令前提交和解书,故被拘留了3小时。不过,李在元透露当时在场的一行人中,的确有人做了会让金小姐误会的事情,“金小姐向警方报案主要是为了控告这个人,我只是作为在现场的证人之一接受警方调查而已。
此外,李在元已在个人博客上撰文向粉丝及公众道歉,并于前日的媒体访问中再次作出道歉,表示作为公众人物,应慎重行事,声称将休整一段时间,好好反省。
【编辑: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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