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琴格日乐状告金莎诽谤 索赔精神损失费30万
2008年03月12日 16:16 来源:东南快报 发表评论
近日,金莎在博客上发表文章,称在一次录完《舞林大会》后,因自己临时和等待多时的歌迷合影,斯琴格日乐不仅破口大骂,还欲用车垫砸她,随即两人展开口水仗。嘴仗刚停,昨日,斯琴格日乐突然委托律师前往北京东城区法院,诉金莎侵犯其名誉权,并要求金莎删除博客文章、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人民币。目前法院正在考虑是否立案。
面对斯琴格日乐的诉讼,金莎的助理英娜非常惊讶,“我没听说这件事啊!”听说法院还没有立案,英娜才说:“一旦我们收到律师函,公司会正确对待这件事。不过我们很有信心,因为当时她(斯琴格日乐)的话我亲耳听到,金莎的博客没有说谎。”
面对金莎方面炒作的质疑,斯琴格日乐公司的经纪人沈宏芳说:“时间可以证明我们不是炒作。我们早就要求金莎停止用博客对斯琴格日乐的攻击,但她没有反应。”
【编辑: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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