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知名杂志《娱乐周刊》评选出“25位动作英雄”。在这份名单中,没有“真功夫”的周润发排名第七,风头居然盖过李小龙(第11名)和成龙(第15名),有“中国功夫皇帝”之称的李连杰还压根没被选上。这顿时让国内媒体大跌眼镜,无不纷纷为李连杰、李小龙和成龙叫屈。
这究竟是美国媒体不够了解中国行情造成的“冤案”,还是西方电影圈另有一番评判标准?为此,记者采访到美国《娱乐周刊》负责这项评选的高级编辑马克·伯纳丁。他的回答是:李连杰的国际影响力不及上榜的那三位,但他对李连杰决无成见。此外,《娱乐周刊》评的其实是“25位令人敬畏的动作英雄”,并非国内众多媒体所称的“全球25大动作英雄”或是“影史25大动作英雄”。这份榜单只是普通的娱乐榜单。
动作英雄”的前缀被夸大了
这个榜单被国内媒体报道时,被称为“全球25大动作英雄”或是“影史25大动作英雄”。事实上,这份榜单的分量远没这么重,它只是《娱乐周刊》网站上种类繁多的榜单中的“普通一员”。
按照惯例,如果真的是分量颇重的榜单,一般都会用上“最顶尖(top)”或是“最伟大的(greatest)”之类的修饰。这份榜单若完全按原文翻译,只是“25位令人敬畏的动作英雄” (“25 Awesome Action Heroes”)。
“发布”这份榜单的同一天,撰写该榜单的编辑伯纳丁还刊发了另外5篇评论,涉及电视节目及流行文化领域。在最近一月内,他策划过的其他评选还有“15个险恶的银幕撒旦”、“11个我们最喜爱的好莱坞吸血鬼”和“25个超强宝贝”。看来,撰写这样的榜单,对他而言,是轻车熟路。
真要说到“全球”、“影史”的高度,《娱乐周刊》不是没做过这样的评选。撰写“动作英雄”的伯纳丁,他曾在早些时候策划过《影史上最伟大的25部动作片》。那一次,从标题到导语,明明白白地说明,那是一次在全球范围内、对有史以来所有动作片的评选,而这份榜单上就用了“最伟大的(greatest)”。
当这个榜单传到国内时,它立刻被拔高了。刺激眼球的标题一个接一个,如《美国杂志评选全球25大动作英雄 李连杰未入选》、《美国选出影史25大动作英雄 周润发击败李小龙》、《影史25大动作英雄 神探发哥no.7为港争光》等。
究竟真相如何?那份榜单的原文里,导语只有短短几句:“是不是已经等不及看下个月的《战狼》(根据北欧神话改编的好莱坞动画片)会有什么表现?不如从我们的动作英雄名单里找找你喜欢的动作片,这里从安东尼奥·班德拉斯到乌玛·瑟曼一应俱全。”
导语下是按照逆序排列的25位以出演动作片成名的影星。该文按照图配文的方式,在一张大图边上配上影星的简短介绍,其中包括该演员的代表作品,以及一段和导语一样充满煽动性的简短评论文字。从这种编辑形式到标题、导语的设计,可以看出,这份“25位动作英雄”的评选与其说是一次郑重其事的大规模评选,更不如说像一份供周末消遣的荐碟榜单。
李连杰国际影响未超周润发、李小龙、成龙
记者随即给该榜单的撰写人伯纳丁发去电子邮件,希望能对有关“动作英雄”的话题进行采访。伯纳丁对这个采访似乎不感兴趣,他迟迟未曾回复,直到记者连发了数封信后,才收到一份短短的回复:“我的确收到了你的来信,但我之所以没回信,是因为我对于和李连杰有关的话题,实在没有太多好说的。李连杰是个很优秀的武打明星,但是他拍摄的电影,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他作为电影演员的国际影响力,并没有超越周润发、李小龙和成龙所达到的成就。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在评选名单上的原因。就我个人而言,我对他绝无丝毫的敌对意见。”
对于这份榜单的评判标准,伯纳丁不愿意多谈,只是简单地表示:他们所选择的标准是对各个种族的演员都一视同仁。而对于周润发为何能排在李小龙和成龙前头的问题,伯纳丁则“视而不见”,未作任何回复。
杂志选的是“动作英雄”,而非“武打明星”
其实,这份榜单出来后,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最主要的原因是周润发居然比李小龙、成龙和李连杰更“动作英雄”。该榜单的排名标准似乎颠覆了以往国人公认的标准,不少舆论认为,“动作英雄”就应该是有真功夫的英雄,不该用替身不该靠电影特技,逢到打斗场面就该真刀真枪地上阵。
类似这样的观点颇为普遍,甚至不光局限于国内,在亚洲的华人影视圈内都颇有市场。新加坡的《联合早报》对于这份榜单的反应是《假身手骗美国佬 发仔获选十大动作英雄 成龙排他后面》,该文以嘲笑的口吻写道:“李小龙和成龙的真功夫,竟然打不过周润发!是《卧虎藏龙》中的‘假’身手骗了美国佬……李小龙和成龙还排在他后面,煞是好笑。” 李小龙是截拳道的创始人。李连杰自12岁拿到全国武术冠军起,连续5年获得总冠军。成龙也曾投在京剧名角于占元门下,学得一身好功夫。比起他们,周润发的“武学”生涯几乎为零,他于1974年考入香港无线电视的艺员训练班,从一开始走的路子就是“演”,而非“打”。
但正是“演”的能力,让周润发得以跻身“动作英雄”席位。要成为“动作英雄”,首要条件就是要演过出名的动作片。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目前关于动作片的基本定义是:“强烈紧张的惊险动作和视听张力为核心的好莱坞影片类型。它具备巨大的冲击力、持续的高效动能、一系列外在惊险动作和事件,常常涉及追逐、营救、战斗、毁灭性灾难、搏斗、逃亡、持续的运动、惊人的节奏速度和历险的英雄。”
由此可见,动作片中的“动作英雄”显然不同于纯属“国粹”的武侠片中的武打明星,有没有一身好武艺,并不是评价“动作英雄”的标准。
发哥比李连杰早七八年闯荡好莱坞,前者出演的动作片在数量和知名度上也胜于后者,发哥的银幕形象能胜出李连杰,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至于发哥为什么能胜过成龙和李小龙,按伯纳丁的意思,显然是“仁者见仁”的事情。
是谁给发哥、李小龙、成龙排了座位?
这位敢说发哥比成龙、李小龙更牛的《娱乐周刊》高级编辑到底是何方神圣呢?他本人的电影修养是否足以胜任他做出的判断?
记者查阅了伯纳丁的个人资料,发现这位高级编辑也是个“高产”编辑。只要在《娱乐周刊》的网站上输入他的名字,就能发现每隔一两天就有他的新稿子刊登在网站上。此公对自己的介绍为:“我出生于纽约,长大后放弃了纽约,跑到了新泽西州,因为那里有青翠绿草、更低的税收还有我的老婆。现在,我白天当一家杂志社的编辑,晚上当自由编剧,在这两者的间歇,我抽空当个爸爸。”他最新“抽空”干的事,是“不务正业”地创作了两本漫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