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奥斯卡影后查莉兹·塞隆被瑞士手表制造商雷蒙威起诉,罪状是她“戴表错误”。
诉状上说,雷蒙威和塞隆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明从2005年10月到2006年12月,塞隆只允许佩戴雷蒙威生产的高档手表。雷蒙威可以使用塞隆的照片做广告,而塞隆可以从中得到“物质上的回报”。
同时,塞隆还为CD品牌的香水做代言人。诉状上说,这位31岁的美女在2006年3月14日拍的一张照片上戴着CD品牌的手表,而非雷蒙威牌。当时塞隆正参加在美国奥斯汀举办的电影节。
这还不够,诉状还指出:“虽然协议书上禁止塞隆戴着首饰出席任何有广告性质的活动,即使慈善活动也不行,她却戴着一条项链出席了一次救助艾滋病人的慈善活动,破坏了协议。”这份诉状上没有写明塞隆要为违约付多少钱,但是原告律师说,为了让塞隆为他们做广告,雷蒙威已经付出了2000万美元。截稿时止,塞隆的发言人还没有就此事做任何答复。
芭蕾出身的查莉兹·塞隆是好莱坞最美的女演员之一,曾经一度被看作是“花瓶”,但2003年她在《女魔头》中极度的增肥和扮丑赢得了奥斯卡奖。(刘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