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简称《团长》)虽然约定3月5日首播,但各家卫视在具体播出时间上巧做文章,到目前已演变成恶性竞播。继江苏卫视“零点首播”,东方卫视“三集删剪成两集播”,云南卫视“24小时滚动播出”后,未见竞争消停的东方卫视日前直接表态:若不良竞争继续恶化,将保留拒绝向发行方付款的权力。昨日,北京卫视与《团长》制作方召开记者会公开呼吁,希望规范抢播和烂播行为,有序、良性竞争,同时透露将在周五联合东方卫视出台行业自律公约,力争用规矩肃清行业内的某些混乱现象。
为争得“全国首播《团长》”的噱头,同样高价购得首播权的江苏、东方、云南、北京四大卫视早已争得头破血流,目前四家卫视的竞争堪称“混战”。昨日记者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零点首播”并不存在违约,而“一天3集”是被逼的,“原本大家约定每天播出2集,但用删减方式让剧情提前则让约定失去了意义。我们也就是7日播3集,之后仍是一天2集。”东方卫视相关负责人昨日则告诉记者:“剪辑时,我们第一时间就知会了制片方和其他卫视。此外,合同中写明了我们拥有编辑权,我们的做法没有违规。”至于“保留拒向发行方付款的权利”,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必须亮出自己的姿态,大家应该在诚信、良性的基础上竞争。”据了解,电视台购买一部剧的付款方式类似于“分期付款”,一般先付定金,随着播出进程再逐笔支付,直到播完前才付完所有款项。昨日,张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其他卫视先播、抢播,致使北京卫视“花首轮的钱播了二轮剧”,他们将联合东方卫视在周五召开专门会议,“会议也邀请了广电总局领导参加,我们将联合发布一个自律性公约,规范行业现状。”
对于东方卫视“将保留拒向发行方付款的权力”的说法,发行方华谊天意负责人吴毅昨日表示:“我们一切都按照合同来执行,如果有卫视违约,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究责任。不过目前我还没接到东方台的电话说不付钱。”(记者 何佳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