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影视红星罗嘉良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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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5岁的罗嘉良与结婚10年的太太方敏仪近日正式办妥离婚手续。罗嘉良给方敏仪留下4000万港元,自己则带仅余的200万港元离开香港移居北京,算是“净身出户”。
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罗嘉良与方敏仪在夜校读书时认识,经过十八年爱情长跑,1998年在加拿大结婚,翌年有了儿子。其实早在2002年,就传宣萱介入罗嘉良的婚姻,而他也已公开承认婚姻出现问题。当时备受困扰的方敏仪曾多次向友人倾诉,鉴于儿子还那么小,夫妇俩没有分开。
“离婚前他挣扎了半年,跟老婆讲好想自由,他觉得大家没沟通,回到家好辛苦,不过他老婆很迁就他,唯一的条件就是不离婚。身边朋友都劝他,既然大家都变到好似陌路人一样,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也没用。他肯出钱,算是负责任的表现,分开可能对大家都舒服。”知情者这样说。
曾为儿子挽救婚姻
据方敏仪密友表示,当年介入罗嘉良婚姻的第三者另有其人。多年以来,宣萱其实是“替罪羊”,“同罗嘉良传过绯闻的宣萱和陈慧珊都不是第三者,他老婆知道自己老公有段时间是跟‘嗲精花旦’在一起,不过后来断了。这次他离婚应该跟第三者无关,离婚前他日日回家,大家都以为还有转机,可能他自己都担心会做错决定。”
罗嘉良与方敏仪其实一直担心离婚会影响儿子的成长,所以双方拖了多年,希望挽救这段婚姻。罗嘉良近年经常来内地拍剧,遇到学校假期,方敏仪都会带着儿子到内地一家团聚。
据悉,二人在签字离婚前一直没向儿子说出实情,由于罗嘉良已决定移居北京,儿子的抚养权交予前妻。
“她比我更需要钱”
2003年离开无线后,罗嘉良与林小明旗下的寰宇签约,转战内地市场。最近几年,他接拍了五六部电视剧,估计进账上千万元。长期在内地拍剧的罗嘉良早已习惯这里的生活,早前更在北京租下豪宅。对方敏仪母子,罗嘉良难辞其咎,所以在正式签字离婚前,他已与方敏仪达成财产分配的共识,除保留200万港元现金自用外,其余约值4000万港元的资产,都留给方敏仪母子当作补偿。
对此,熟悉罗嘉良的朋友都不感到惊讶:“罗嘉良有赚钱的能力,不用为他担心。”
记者近日在上海采访罗嘉良,他承认会移居北京:“钱财都是身外物,她(方敏仪)没工作,又要照顾儿子,她比我更需要钱。未来几年我都会在内地生活,我会跟她保持联络,而且一定会经常去看儿子。”
对儿子一直有歉意
前几天,罗嘉良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尽一份表白 多一份理解》的文章。在文章中,他表示自己离婚的消息曝光后,很多人都在猜测他离婚的原因,“写下这篇文章是希望大家不用为我和我的家人担心!”
罗嘉良在博文里承认:“婚姻失败,大家都不想发生!”他在文中还暗示,最后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大家有些心结难以解开,“经过努力,可绳子还是解不开,所以最终选择和平的方式去做。”自称不擅言谈的罗嘉良在谈到对家人的感受时,除了赞扬前妻是“一个很善良、很真诚、很好的人”外,还表达了对儿子的歉意,“由于长年在外拍戏,很多时候我都没有照顾到他,内心一直非常有歉意。”同时他还担心离婚会影响到孩子,不过他在文中对儿子说:“其实无论父母亲怎么样,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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