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最近公布的2007年第一禁毒大案里,蛰伏三年的毒枭李贤欢为洗钱壮大财力,竟以投资人身份潜伏影视圈,并于去年年底在横店影视城开拍电视剧。知情人昨日更披露,近年来圈内一些影视剧源源不断,其怪异的资金来源与洗钱不无关系。
案情:
毒枭拍戏带上制毒师
央视《法治在线》近期报道,今年1月6日凌晨,警方在浙江东阳市横店镇某出租房内摧毁一制毒加工厂,抓获李贤欢等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上百公斤。据悉,李贤欢已蛰伏三年,去年11月底,他投资的一部电视剧在横店影视城开拍,参加开拍仪式时他甚至带上了从境外高薪聘请来的制毒师傅。
警方查明,李贤欢此举企图“一箭三雕”:“第一,利用拍电视剧作掩护秘密制造冰毒;第二,电视剧发行赢利之后可以积蓄更多的财力;第三,利用拍电视剧可以进行洗黑钱活动。”
调查:
去年11月横店9戏开拍
毒枭涉嫌拍戏洗钱被披露后,不由让人猜测其投资的究竟是哪部电视剧?记者昨日连线横店影视城“影视管理中心”,询问其去年11月拍戏的相关剧组情况时,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该中心从不留剧组在横店的拍戏资料,“原来有的已经删除了,况且我们也不知道投资拍戏的是不是毒枭。”
虽然该中心无法提供帮助,不过昨日下午记者进入横店影视城的官方网站,却在“影视栏目”里查阅到一些有趣的资料。经过记者详细统计,去年11月左右,共有《苍天圣土》、《紫禁城》、《大槐树》、《金陵女神》、《东方霸主》、《天仙配》、《绣娘兰心》等9部影视剧在横店影视城拍摄。
不过,从该官网公布的资料看,这些剧集里没有毒枭投资的痕迹,有关投资方里也没有李贤欢的名字。
内幕:
巨额投资影视来洗钱
不过,据记者了解,拍戏洗钱并非始于毒枭李贤欢。早在2005年1月,南京《周末报》报道“建国第一金融要犯”石雪出资5000万元参与拍摄电视剧《大汉天子》,此举很可能是为非法所得洗钱。
不仅如此,2006年4月,北京《法制晚报》也披露,广电总局官员陆红实在某论坛上语出惊人:“近两年,我国每年都有百多部滥片不能上院线,原因之一恐怕是有不少人拍片是为了洗钱。”他觉得这些影片的资金来源很奇怪,并认为这与洗钱有关。
如何利用拍摄影视剧来洗钱?昨日下午,拍摄过电影《决战天门》等众多作品的香港独立制片人余积濂先生解释了非法组织的洗钱过程和手法。他表示,上世纪90年代香港动作片很红火时,曾经吸引来自台湾等地的非法组织投资影视剧洗钱,“他们注册成立影业公司,然后投入重金拍戏,那时普通动作片投资约在200万港币,但他们的投资却可以上千万,请最大牌的明星,在场地、置景、服装、道具上不惜金钱,目的就是将黑钱尽量花费掉。”
余先生指出,由于当时香港动作片拍出往往大卖,即使略有亏损也不在乎,“因为最后通过卖影视版权,来自欧美、东南亚、日本等地市场的海外汇款纷纷流回公司,变成合法利润,黑钱就这样被漂白了。”
关于“洗钱”
洗钱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一词直译而来,其发端是20 世纪初美国芝加哥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购置洗衣机开设洗涤业务,尔后鱼目混珠将洗衣所得与犯罪所得混杂一起报税,使非法收入与资产合法化。通俗地讲,洗钱就是将非法所得的“脏钱”通过一系列手段变为“干净”的钱。(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