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戏霸”李保田诉《钦差大臣》“注水”一案在北京二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初审判决的原李保田获赔的190万元无效,李保田作为艺术总监,并未参加该剧的后期制作违约在先,判令李保田赔偿时代春天30万人民币。同时裁定时代春天因《钦差大臣》播出集数,超过原合同3集,应补发李保田酬劳30万元。对于双方向法院提出的其他请求,不予采纳。最后,结算的诉讼费用,李保田还须向时代春天补付2万元。
昨晚,记者分别采访了北京时代春天影视公司总经理吴晓和李保田的经纪人窦先生。
对于此案的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吴晓兴奋地说:“我们认为该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所以我们拒绝赔偿才继续上诉。李保田赔多少钱已无所谓。”据了解,吴晓是成都人,原是四川省人艺演员。吴晓向记者透露:我们仍很尊重李保田,至于二中院法庭判令的李保田还须向时代春天补付2万元,我们不要他补偿,希望与他和解。
昨晚8时,记者电话采访李保田的经纪人窦先生,他代表李保田说,李保田已收到判决书了,对于一审胜诉的案子突然翻了盘,表示不可理解,令人难以置信。当问李保田本人对此案有什么看法?窦先生说,李保田对此保持沉默。但对今后电视剧不顾艺术质量,不按合同而“注水”一事,李保田将继续抗争下去。(杜恩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