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前春晚主持人、中华卫视董事局主席黄阿原就宿陲婴(此前曾化名“王芳”)指责其“诈骗1500万元”一事,在北京中华卫视总部召开了媒体说明会为自己“正名”。与此同时,有人聚集在中华卫视的前台,手举写有“黄阿原,还我1500万!”等标语的牌子示威。
黄阿原首先说:“报道中不是说中华卫视是个空壳吗?我拿事实说话。中华卫视在香港注册,卫星牌照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广播事务管理局于2009年10月29日颁发。”随即,黄阿原向记者展示了一系列文件,包括中华卫视香港营业执照、香港特区政府卫星牌照证书、中华卫视北京公司营业执照、与宿陲婴签订的转让股份合同等。
为何对方称中华卫视在国家广电总局未取得相关牌照?黄阿原回应:“我们是香港的一家电视台,不可能在广电总局申请牌照。”而对于“非法经营”的指责,黄阿原说:“我们每一道手续都有,中华卫视在内地活动,之前早就向广电总局报备过,这也能叫‘非法经营’?”不过,黄阿原也承认中华卫视尚未在内地“落地”(即在内地无法收看):“这一开始我就告诉过她(宿陲婴)。”
黄阿原随后透露宿陲婴入股中华卫视的合作过程:“去年6月26日认识她(宿陲婴),她自称是澳大利亚华侨,有几亿资金要转型投资传媒……我是以最优惠的股价———2元/股卖给她的,价值3000万元共15%的股权。第二天我们就签订了合同。”
黄阿原表示此事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所谓“行骗”:“合同规定她先支付1500万元定金,30日后再支付尾款1500万元,并一同前往香港办理转股手续。不过首款1500万元到账后她就‘消失’了,直到2个多月后突然出现。她不但拒绝支付尾款、要求返还首款,还要中华卫视赔偿其500万元……是她违约在先,我们多次通过双方律师谈判,但她一直说我是名人,赔几百万元应该是小钱,不赔的话要搞得我身败名裂。”
黄阿原最后表示:“我将采取法律手段对宿陲婴提起诉讼,索赔1亿元。如果赢了,全部捐给贫困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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