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继输掉与金巧巧的口水官司后,“宋大嘴”与刘信达与谢晋遗孀徐大雯之间侵权纠纷亦以败诉告终。 中新社发 陈静 摄
有媒体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纠纷案,虽已在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但两被告宋祖德、刘信达昨日又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替宋祖德、刘信达送交上诉状的是广西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岷光。据了解,对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对徐大雯造成精神损害及后果严重,两人认为事实不清,故提出:追加共同侵权人齐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新京报、生活报等媒体及其记者参加诉讼,赔偿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徐大雯一审诉请。(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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