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输了官司还耍赖 承认自己孤独不服判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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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祖德输了官司还耍赖 承认自己孤独不服判决
2009年12月20日 16:56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博客无中生有 被判赔款道歉

  宋祖德输了官司还在耍赖

  前天下午,女明星金巧巧状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宋祖德的行为已违反社会公德,判决宋祖德、刘信达兄弟分别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博客频道首页持续七天向金巧巧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金巧巧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总计20万元。

  不服法院判决

  谁知,法院宣判声刚落,人们正盼着宋祖德会由此闭上乌鸦嘴时,昨晚,他却又在其博客中刊出博文,不是在赔礼道歉,相反却称“金巧巧应该向祖德道歉七天”,继续大泼污水,甚至攻击法院判决。他称“由于一审法官脑子进水,胡乱作出一个极不公平的判决,祖德十分气愤,决定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他狂傲地说:“许多人把祖德比喻成鲁迅,更有亿万网友尊称祖德为娱乐圈的‘纪委书记’,祖德一次次站在娱乐圈的风口浪尖揭露娱乐圈的假丑恶,只为拯救日渐扭曲的娱乐圈,只为拯救被误导的青少年,虽然祖德因此失去了太多,在娱乐圈变得越来越孤独,但祖德无悔……祖德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

  承认自己孤独

  一场官司输赢最多也让他兄弟俩赔偿20万元,这对于自称是“亿万富翁”的宋祖德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何来的“将生命置之度外”?就是输上1000次都是毫不足惧的,这也许是他敢于乱“喷人”的本钱所在。被他“曝光”的明星、名家至少有上百个,这也只是他的首起败诉案,由此却已想到“将生命置之度外”,不是在小题大做,就已成了惊弓之鸟了吗?

  宋祖德在博客中的解释是:“圣人和伟人都曾被庸人误解,圣人和伟人在哪个年代都是另类的。祖德会继续努力!”

  诡辩引人发笑

  金巧巧案首次开庭时,宋祖德委托律师称博文非他所写,是转自刘信达的博客,因此金巧巧又追加刘信达为共同被告。宋、刘两人的律师又抛出了“刘信达创作的是文学作品,此金巧巧非彼金巧巧”的说法,引得旁听人员哄堂而笑。宋祖德的两篇博文是《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和《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又题为《金巧巧曾为吴启华之父堕过两次胎》)。法庭认定,文中多次提到金巧巧的职业是演员,是内地女星,又提到黄光裕、吴启华等人姓名,认定博客中的“金巧巧”就是原告金巧巧。

  再度故伎重演

  对于法院的宣判,人们拍手称快。对于宋祖德的狂妄,人们更是震惊。网络不应被用来作恶,用来传播谣言,但恰恰是网络给他提供了舞台,使他频频在娱乐圈兴风作浪,混淆视听。娱乐圈上百个明星、名家被宋大嘴“爆料”,但最终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把他告上法庭者少之又少,很多人选择“惹不起躲得起”。正是明星们的退缩失语,让宋大嘴变得更加疯狂,四处喷粪。

  谢晋案算是第一个找他算账的,他也首次现出原形。那次上海开庭,宋祖德最后却玩了一把“金蝉脱壳”,声称博文不是他所写而是“黑客侵入”。这次金巧巧案他又在北京玩“金蝉脱壳”,竟称这是“文学作品”不是金巧巧本人。不论是“黑客侵入”,还是“文学作品”,就以宋祖德的这些借口而论,也足以证明了他的博客根本不可信,何况,连这些借口也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席记者 俞亮鑫

  事件回放

  2008年11月27日,宋祖德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其个人博客上刊载了题为《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的文章,而金巧巧称自己根本不认识黄光裕;2008年11月30日,宋祖德又在其个人博客上刊载了题为《金巧巧曾为吴启华之父堕过两次胎!》的文章,继续用极其低级粗俗的言语和虚构的情节故意侮辱金巧巧的人格。几天内两篇文章迅速被多家网站和个人博客转载,阅读点击率剧增,传播范围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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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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