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戏遇意外爆炸烧伤,休养两月获赔70万
王挺:“天价误工费”赔得有理!
一单纠缠了半年的案件最近终于落下帷幕:拍摄电视剧《高粱红了》(以下简称《高》)时,演员王挺被意外爆炸烧伤,最初,王挺索赔120万元,而制片方则出价2万元,打了半年官司之后,宣武法院近日判决王挺获赔70万余元。
日均万元误工费,在国内所有侵权案件中,这是第一次;演员的身价和收入被板上钉钉地摆上了台面,这是第一次;受伤演员站出来跟制片方撕破脸皮,这是第一次;揭露艺人人身没有保障的,这也是第一次。“或许外界有传闻说我‘狮子大张口’,或许将来有制片方不敢找我演戏,但能当上第一个站出来给演员维权的人,我觉得这件事就是有价值的!”前日,前来“南方盛典”领取“年度影视突破奖”的王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这样感叹。
【天价?杯水车薪!】
事件回顾:截至目前,国内所能查到的所判误工费的最高纪录,是今年2月3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所判的一起人身损害侵权案,赔偿16.1万元。王挺共治疗和休息68天,按70万元误工费来算,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此案判决后,曾一度引起轰动,外界更称之为“天价误工费”。
王挺:当时我的双臂是深二度烧伤,脸部是二度烧伤,到了三度就永远好不了了,我能恢复是一个奇迹。我完整的休养是3个月,每天吃两三个猪蹄补充胶原蛋白,3个月下来我吃了一整个小型养猪场的猪蹄了。演员是靠脸吃饭,我炸伤后别说演戏,连人都不敢见了,怕影响别人情绪。我以前做过警察和运动员,心理承受能力其实很强,我已经做好了转行的准备,打算写写剧本做做编剧什么的。这也不仅仅是误工费的事,这关乎到一个人的职业生涯,那是我的饭碗!
【收入?不是固定!】
事件回顾:被告提出,由于原告“没有固定收入”,赔偿应该参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被告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演员行业月平均收入是1万元,因此误工两个多月的王挺,就只能拿2万多元赔偿。王挺的律师则称,因王挺在演《高》期间被炸伤,导致无法出演之前已经接拍的《尖刀》,直接损失70万元。
王挺:这种算法很荒谬。我举个例子,一个画家收了100万定金去画一幅作品,拿了钱被人弄伤了,画完不成了;由于画家是自由工作者,难道你就用无业游民的收入去界定画家的收入?其实片酬这事儿演员讳莫如深,现在摆出来我也没办法了。演员的收入,不靠固定收入,靠片酬,不是我的失误,你让我损失,你就得赔钱。
【保险?多数没有!】
事件回顾:今年5月9日上午,在《高》要杀青的最后一场戏中,王挺被炸伤。但由于剧组未对其购买保险,王挺只得将此事诉诸法庭。
王挺:火苗冲上一个人高,你看视频就知道有多寒心……你打过电游吗?一个人来了,赶紧按炸点,一定要把那人干掉———我就是那人。正常的情况是,人跑过一个炸点,火药组按一个炸点,这样就没事,而且必须得机位跟着演员跑,但《高》剧组的工作人员,坐在那儿拍,完全看不到我跑到哪里,想当然地按炸点。(没买保险吗?)没买,保险成本多高啊,剧组能省则省。我是友情出演这部戏,根本没拿什么钱,是我很好的朋友邀请我来的。但后来他们的做法让我很受伤:炸伤之后,第二天就是端午,剧组没有一个人给我发短信问候,没有一个粽子送来;打官司,他们能拖就拖;律师还到处放话,说我开天价,太心寒了。
【扯皮?演员吃亏!】
事件回顾:打官司近半年,对方对王挺的赔偿金一压再压。在最终判决前,法庭又组织了一次庭外调解,但对方表示只愿赔偿15万元。
王挺:很多演员可能都遭遇过我的状况,但很多人都选择忍气吞声,谁敢跟制片方吵架啊,是他们给你戏拍,吵了以后说不定就没人找你了。我以前也这样,从四米多高的树上掉下来,肌肉全部撕裂,至今背部长满肉结(记者前去摸了一下,凸起很高),那时我一声都不吭;从坡上冲下来,车都撞裂,人连滚带爬翻下去,我咬着牙站起来说没事儿;拍打戏,腿部多处撕伤(拉起裤脚给记者看);有一次跑过比《高》剧大十倍的炸点,眼睛都没眨,那次如果炸了,我会当场碎成几块,但我告诉自己,我演的是英雄,英雄不能害怕!可是现在,复杂一点的爆破戏我都不敢拍了,真的怕了……俗话说,“若要公道,打个颠倒”,我给制片方70万,让他去跑一下炸点,他干吗?
羊城晚报记者 章琰 摄影/魏辉 刘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