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称"泼墨门"文章涉及隐私 申请不公开审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娱乐新闻
    章子怡称"泼墨门"文章涉及隐私 申请不公开审理
2010年04月20日 15:1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章子怡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认为刊登的文章侵犯了自己名誉权,章子怡将购物导报社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该案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案。另外,在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章子怡认为涉案文章涉及个人隐私,向法院提交了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今年1月18日,章子怡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购物导报社于2010年1月13日在其发行的《购物导报》头版及第四、五、六、七版上刊登了署名为王小鱼、黑皓普,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 谈金钱桃色纠纷 解惊天迷局真相》文章。该文题目使用了明显带有贬损诽谤色彩的“金钱桃色”一词,内容严重失实,运用明示和暗示的手法捏造虚假故事,文中所涉所有事情的描写均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毁损了自己正面形象,同时向社会公众传播了违背公序良俗的庸俗低下的涉黄信息。

  章子怡诉称,该文章发表前一天,自己的律师在收到王小鱼关于所述内容的告知后,明确表示该内容不是事实,并于当日向购物导报社及王小鱼发送律师函,郑重声明“所述内容严重失实,请该刊物不要刊载,否则将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但购物导报社在明知采访内容失实的情形下,无视事实,无视媒体职业道德,恶意将文章公开刊载,导致该文在媒体和互联网短时间、大范围传播,严重侵害了自己名誉权,给自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购物导报社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有关的侵权报道,赔礼道歉,刊登致歉声明。

  据悉,在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章子怡认为涉案文章涉及个人隐私,向法院提交了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在一审法院对章子怡的不公开审理申请作出决定前,购物导报社以该案事实上的侵权地和报社住所地都在丰台区,应由丰台法院管辖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审法院随后裁定驳回购物导报社管辖权异议。购物导报社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通讯员何京 刘玓

    ----- 文娱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