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戛纳,章子怡募捐善款时曾含泪告诉外国友人“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捐助方式”,当时众人在感动之余,无人在意这句话的含义;两年后,捐款门事件爆发,章子怡的此举近日被网友认定为“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募捐”,并被网友们大规模电话投诉至红十字会。
视频为证:
章子怡说“这是红十字会的捐助方式”
记者昨日搜索到章子怡2008年在戛纳募捐时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视频,她当时含泪说:“我只是希望大家能捐一点钱,然后我带回中国,我想可能都是一些现金,我带回去,然后交给红十字会,我告诉他们,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援助方式。”而其在2008年5月21日的博客上也提到,自己在募捐时说“这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赈灾捐款信息。”
以上这些话被网友理解为“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在海外募捐”。网友们找到2008年5月上海媒体关于“救灾诈骗”的一则报道,报道中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发布声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从未委托个人开展为四川汶川地震的募捐活动。”以此质疑章子怡的募捐的合法性。网友指出,按国际红十字会的规定,本国红十字会无权去他国募捐,中国发生地震,中国红会只能呼吁国际捐款,而不能到国外去募捐。
网友发帖:
“陈处长”正在起草处理意见书
网友“小鸭黄”本月21日在天涯网站贴出自己与“红十字会筹资处陈启红处长”的电话实录。在这份实录中,陈处长称已经对章子怡海外募捐的情况有所了解,并透露:“我已经向我们的领导做了汇报,而且我正在起草一份处理意见书,我现在也在网上收集资料呢。”陈处长表示:“我们从来没有给她授权,也从未收到她在海外的任何募捐款。”“小鸭黄”称,自己对陈处长描述:“章多次向海内外媒体宣称,将要或是已经将所募集的善款交给了红十字会,并且她曾在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向海内外媒体宣称,将要和你们联系,以了解她所捐出的善款的去向。她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违法?”陈处长的回答比较谨慎:“这个最后得由法官判定,即使是公安机关也只能说有嫌疑。”该网友还在实录中写道,陈处长说:“如果说她(章子怡)的行为确实对我们红十字会的声誉造成了伤害,那我们一定会对她提起诉讼。”
记者连线:
电话一直占线,红会方面暂未回应
此外,包括“芬芳俐影”“叮还是不叮”等在内的很多网友都表示自己已经致电红十字会投诉,并发帖说明了自己得到的回复。“芬芳俐影”说,陈处长在电话中表示,“他们也正着手回应这些问题,但要找到足够证据,还说如果属实不管是章子怡还是其他什么人,都不合法。”“叮还是不叮”则得到红十字会办公室某男性工作人员的回复说:“假设章子怡没有红十字会的授权却打着红十字会的名义去募捐,是违法的。”
昨日,记者致电红十字会筹资处陈处长,他的办公室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后来又转入传真。红十字会总机接线员表示,筹资处的电话最近总是占线,确实曾有网友对章子怡一事进行投诉,但她拒绝提供陈处长的手机号码。而红十字会宣传处的夏处长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记者随后致电红十字会下属的红基会宣传部,一位姓李的小姐表示,红基会并没有就海外募款与章子怡进行合作。记者 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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