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为给丈夫“讨个说法”,电影中的秋菊四处奔波告状,成就了张艺谋电影的扛鼎之作《秋菊打官司》;17年后,因为不满书籍《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中对自己感情隐私的描写,张艺谋在生活中首次打起官司。
21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对这个案子都十分低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站上,记者查询10月19日至10月23日的开庭公告,此案并未在列。
张艺谋要求出版方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收缴两被告违法所得。另外,张艺谋还提出要华夏出版社和黄晓阳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50万元,总计150万元。此外,张艺谋还要求两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交原告审查。
在张艺谋提交的证据说明中,他对《印象中国:张艺谋传》有9处细节描写不认同,这些大多是关于情感细节的,张艺谋认为这都是属于道听途说、肆意捏造。不过对于为什么索赔150万元损失,张艺谋方面并没有具体举证来支持。
20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张艺谋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洁。当记者提到她代理的张艺谋一案要在21日上午开庭时,佟洁警觉地反问:“你们怎么知道的?”当记者问道:“你有几成把握打赢?”佟洁回答:“我在电话里不方便回答案子的问题。”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作者黄晓阳毕业于武大中文系,现供职于长沙某杂志社。他写了众多人物传记,曾出版过《香港廉政公署全传》《阳光杨澜》《王菲画传》《风华绝代梅艳芳》等作品。记者昨日联系黄晓阳,他本人并不愿意对此回应。
“不知道张艺谋打这个官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有人认为这是张艺谋为他的新电影炒作,我们也不知是真是假。”记者还找到了一位此案的知情人士,他告诉记者,张艺谋的150万元索赔没有证据,因为黄晓阳在书中所写的内容都是有详细出处的,而答辩上也很清楚地列出了9处细节的出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写名人传记都需要得到被写者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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