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一有热剧播出,总会惹来争议。前日在浙江、北京、东方、深圳四大卫视开播的电视版《手机》也难逃这样的命运。不过,这次倒不是因为剧情,而是因为抢播。按照4家卫视的首轮播出协议,《手机》应该是5月10日19:35同时开播,每天播出两集。但浙江卫视10日中午12:30就播出了《手机》的前4集,到晚上的黄金时段再重播第1、2集。针对“抢播”,浙江卫视昨天给出了回应,原来是“协议”不严谨。
浙江卫视在电视剧播出上已有“打组合拳”的先例——去年《东方红》播出时,他们就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下午时段从电视剧的结局开始“倒播”,但晚间还是按照顺序播出两集。可是,像《手机》这样的大剧,片方没道理不与几家卫视约定好,贸然“抢播”难道不怕下次购剧被“封杀”吗?“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剧播出的规定是,同一部剧一天播出不得超过6集,晚间黄金时段不得超过3集。这一点,我们没有违规。”浙江卫视宣传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对“抢播”事实并未回避,并且透露托了“抢播”的福,5月10日下午时段该剧在全国35个城市同时段排名第二,晚间黄金时段该剧的排名仅次于北京卫视。
对于“抢播”是否违反协议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给予回应。到傍晚时分,浙江卫视出具一份官方声明称,“浙江与公司方签订的合同表明‘5月10日开播’,当中并未涉及播出时段和集数限制等具体条款。据此,5月10日浙江卫视按照惯例的排播方案不违背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剧播出的规定,同时也不违反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原来,《手机》的制片方只与其他3家卫视签订了播出协议,浙江卫视正好钻了空当。
不过,浙江卫视在声明中也给出了“补救方案”:为了避免再度引起“《团长》事件”,浙江卫视决定紧急调整《手机》的编排方案,11日下午时段已经换播其他剧,《手机》继续在每天19:35黄金时段两集连播。从昨晚起,4家卫视在同一时段以同样的进度播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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